还有,记得报仇。
3.
如今他终于做到了。
虽然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
将士们极快速地打赢了与庄国剩余力量的战争,便真正开始了挨家挨户的烧杀抢掠。
屠城嘛,这只是最基本的事情。
他们甚至连漂亮些的女子都不放过,因为王没有说这不可以。
厌罄将刀撑在地面,凭借力气站起来,一步又一步地向城中大道走去,尸体已然遍布满眼,但他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
他只是快活,他感到非常快活。
他快活到想笑,极想笑,却因为太久没笑,而笑不出来了。
突然,有一只手,兀地抓住了他的下摆衣角。
他低下头去。
是一个在血水中浸泡着的女子。
她的声音太微不可闻了,她正自语道:“官人,救……”
若不是他的听觉太过于灵敏。
厌罄想,大约是因为他的穿着与其他的士兵不同,才觉得他是有幸逃过一劫的庄国人。
其实,他满可以不理睬她,她最终也会死掉的,然而他却要伸手补上一刀。
他的左手,已然握上了别在身后的刀的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
她又道:“我的孩子……”
这句话令他突然想起了姐姐,时间太过久长了,长到他完全忘记了姐姐的模样,但场景的重合,让他觉得这个这个女子长得有些像姐姐。
他极快地将她从血泊中拨拉出来,才看见她的双手正紧捂着她自己的小腹,十指的缝隙中,有不断的热的鲜红色液体,汩汩地流出来。
他抱着鲜血淋漓的她,骑马赶回了城外的驻军大帐内,寻到了随军的医师。
医师查验过后,告知他这是因为他的某位士兵,不仅捅进了她的肚子,还恰好一刀捅在了她的孩子身上,将孩子的头身分离了。
女子听不到他们在讲什么,只是迷迷糊糊地叫着:“我的……我的孩子。”
厌罄皱起了眉头,矮身附耳问她:“你不疼么?”
女子的脸色已苍白如纸:“不疼,一点也不疼的,可是,我很怕我的孩子疼……”
她说完这句,便陷入了昏迷之中。
始终寡言少语的年轻医师,突然跪倒在厌罄脚下,他的声音剧烈颤抖:“王,臣斗胆请求,请求您放过庄都子民罢!他们与此事,没有分毫关系啊……”
厌罄闭了眼,淡道:“好。”
女子才不过十八岁,她的夫君,与她结婚才几日,便被派去战场,战死未归。
她肚中的孩子,是全庄都城内,出了名的遗孤。
孩子已九个月大了。
他未等到出生,便可怜的死掉了。
4.
据后来歧国的调查,之所以装过国君屠北庸王的城,只是因为听说北庸王手中,握有歧国传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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