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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露出过的神情。

像是夏日星河一瞬间黯然失色,突兀又让人不解。

唐莎莎看向他:“怎么了?”

秦知年摇摇头,笑起来:“想不到你居然又开始喝酒了。”

旁边路灯灯光昏黄,斜斜罩下来,唐莎莎不由得感谢起秦知年身材高大,能把她完全挡在阴影里面。如果能看清楚她的脸的话,一定也能看见她赤红的耳朵。

那是尚且还在暗恋的时候。

唐莎莎当时的朋友圈已经渐渐收拢变小,能说得上话的朋友实在是不多,又以女性朋友为主。秦知年正好相反,狐朋狗友一大堆,偏偏身边还环绕着不少让人心动的女孩子。

少年时候她做事挺极端,喜欢秦知年,就恨不得除了学习以外的时间都把人给霸占着,不过秦知年却总不大愿意把全部时间都分享给她。

唐莎莎实在是没辙,只好每次在秦知年身边出现什么风吹草动的时候,都用青梅竹马的便利,打着家长里短的旗号把人给骗回来。

秦知年大抵是知道她心思的,却也什么都没说过,至始至终一副平淡的样子,并没有因此多看她一分。

后来唐莎莎忘了当时是因为什么和他争吵起来。

兴许是因为秦知年总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也兴许是因为秦知年嘲笑她的在乎。

所以她下定决心,花了一天功夫没有理会他。

对于唐莎莎来说,那是人生中最为漫长的一天。只要稍微闲下来,就立刻捧起手机,没有任何留言也没有任何短信,即使如此,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给秦知年发短信打电话。

最后还是自尊心打败了欲望,她用一整天的学习来麻痹了自己。

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有效果的。

当时她曾在某本杂志上看到过一个故事,是说某公司有一位优秀的电工,常年辛勤劳动却没有任何回报,于是就有人给他出主意说,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路灯,只有在某一次坏掉熄灭之后,才会让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兴许唐莎莎这盏灯也同样如此。

每天唐莎莎主动的问好,缠着秦知年不放已经成为了秦知年的日常,突然有一天,唐莎莎对他不闻不问起来,她的重要性也只有这时候能够表现出来了。

果然到了第二天,秦知年若无其事地给她问了好,若无其事地帮她买了早餐。

恰好秦知年的狐朋狗友经过,搂着秦知年脖子,和唐莎莎打招呼,末了,笑嘻嘻地说起来:“莎莎,你是没看见,昨晚这小子喝多了有多蠢。一直在那里说‘再不找我我会被抢走的’什么的,你是女人嘛?!”

他哥们儿说着,要给他胸口一拳,却被秦知年轻飘飘挡了下来。秦知年面色平静,抓着那小伙子的衣领就走,过去嘀嘀咕咕一阵,对方大概明白了一点,偷笑着走了,秦知年却回到她身边,颇为严肃:“他人不正经,就会胡说八道。”

唐莎莎点了点头,看着他滚红的耳朵,偷偷抿嘴一笑。

那之后她发现酒是个好东西。

喝醉的人会口无遮拦地说出平时不敢说的东西,没喝醉的人也能假装喝醉大大方方表白心意。

唐莎莎就是装醉的那种人。

这后来但凡有什么想要告诉秦知年,又实在是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她基本都选择装醉说出口。包括那句“我喜欢你”。

想到这里,唐莎莎弯了弯嘴角,随后又轻轻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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