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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一朝教坊司是个恐怖又恶心的地方,把这种侮辱人的方式发扬到极致的是成祖朱棣。

《南京法司所记》有记载,“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曰,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姊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曰一夜,二十馀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

与其受这种侮辱,不如自我了结死的干脆。为什么每每抄家灭族的时候,女眷总是排着队的上吊,并不单单为了迎合程朱理学的贞烈学说,“每一日一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还不如死了呢!

成祖之后,教坊司的使命依然继续着,只是继任子孙多温和,没有这种专门侮辱人的“看守”,不过是充入教坊司,卖艺卖身,听天由命。

且教坊司乃是官妓,官妓管理严格,无法轻易从良。妓/女中有能赎身的,一是赎买,由鸨母定下卖身银子,有银子就能赎身;二是放良,有官府出面,放归户籍,便是良民。可惜,政治犯属于“遇赦不赦”的范围,柳娘就属于政治犯。

别看什么秦淮八艳名声之大,可在明朝前期妓/女地位之低贱,难以想像。官员不允许嫖妓,也不允许嫁娶与良民,一旦发现,“杖八十,离异”。也就是说,无法通过婚姻这条路改变出身。

这教坊司的红绸红缎,都是女儿们的鲜血浇灌而成的。

柳娘如今十岁了,生得好,鸨母一眼就看上了,培养两年就是一颗摇钱树,这才出手救她性命。柳娘这能庆幸如今景泰皇帝不是斤斤计较之人,柳父寒门科考出身,一个郎中也并非位高权重。事情过了就过了,不会有人再来找茬。若是出现“方孝孺妻女,争相来嫖”的场景,再热爱生命的柳娘也觉得,死了干净,省得手零碎折磨。

柳娘怔怔看着自己的三寸金莲沉默不语,就算要逃出去,这样一双脚也跑不远,必须谋定而后动。

柳娘还没想清楚,没就吱呀一声开了。

身着大红色衣衫的鸨母款款走了进来,不是影视剧中丑化或者也是种妖魔化的形象,鸨母也是官妓成长起来的,一举一动风情万种,徐娘未老。

“姑娘,醒了就起来吧。进了这里,一举一动就不由人了。咱们这儿官家小姐虽不多,但也不少,她们能活下来,你也能。”

柳娘小心站起来,这三寸金莲踩在地上不易着力,但可能是裹久了的原因,并无疼痛感。柳娘微微福礼,唤道:“妈妈~”

鸨母细细看她表情,不是“忍辱负重”或者“羞愧难言”,心中更添满意。识时务者为俊杰,而今教坊司并不做可以辱人的勾当,能活下来,谁又愿意去死呢。

“在这里不用多礼,我承你一声妈妈,自然在能力范围内护着你。只是你也知道,今时不比往日,很多时候我也无能为力。”鸨母叹道。

“我知。”

“你叫什么名字?”鸨母问道。

“既已沦落风尘,何必玷污先人名讳。”柳娘缓缓走到窗边,推窗一望,前院一片灯火辉煌,隐隐能听到丝竹管弦之声。即便如此,天上的明月依旧皓月当空,人间的灯火不曾掩盖其光辉。“妈妈日后唤我明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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