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秋 猎(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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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在古代,那是十分受君臣欢迎的活动,从古到今,狩猎的粉丝,从帝王到百姓,那是数不胜数,大唐,已经逝世的高祖(历史上,高祖应该是贞观九年,大概是七月死的,本书提前了,对不起高祖,汗!)就有为了狩猎荒废政事,累得他身边的一些近臣,只能借狩猎的机会,向他禀报政务。如今的李二陛下,那也是狩猎的忠实爱好者,甚至,人家还把狩猎,上升了到了军事训练的高度,让那些言官,想进谏,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的感觉,当然,这些人里面,不包括魏征。

卫螭一家到狩猎场,狩猎场已是一派热闹景象,这是狩猎,不是围猎,耗时很长,狩猎最多也就一两天,来的人很多,男男女女都有。大唐民风彪悍,尚武精神很浓,不存在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说法。

卫螭夫妻一到,就被秦猛给叫走,人家老国公照顾他,让他和翼国公府的一起。卫螭很感激,拖家带口的过去,不过,刚过去,就后悔了,因为,蝗虫军的成员,全都在。那么彪悍的四个老汉聚在一起,每回卫螭看到,都有拔腿逃跑的想法,能在这四位手上存活,需要不仅仅是智慧和勇气,还需要运气。

“卫子悦,卫四郎,快过来,让老夫看看,带什么好吃的了!”

老远,程知节中气十足的声音就叫嚣着,卫文的眼睛,望向一脸欲哭无泪表情的卫螭,卫螭无力的摆摆手,道:“留一篮给夫人,其余的都提过去吧。”

卫文的表情,显然很同情自己的主人,但程知节程老国公的威名,那也是相当吓人的,虽然不是很乐意,还是拎了过去。

卫螭带了两个餐篮来,一个准备让谢玖拎去女眷那边,孝敬义母的,一篮留着自个儿和义父、两位义兄享用,不过,照目前的架势来看,他们这场小年轻儿是不用想了,够不够四位老汉享用还是个问题。

掀开罩着篮子的布巾,程知节很满意,笑道:“四郎(呃,以后亲近的就改称四郎了,咱要改正错误)就是会享受,来个狩猎,看着东西带的,这叫什么?”

“鸡蛋火腿三明治。”

那是谢玖的手艺,人家姐姐说了,不会下厨做饭,简单的西餐,在留学的时候还是学会了,要表现一下,不能让卫螭小看,也不能让卫螭专美于前,省的他得意。卫螭很无言,他得意了吗?有吗?

篮子里装的都是野餐必备的食物,除了鸡蛋三明治是谢玖做的,腊肠,还是穿越时候带来的,母亲给做的,一直留到现在才拿出来;卤猪耳朵和卤猪肝,还有卤凤爪啥的,茶叶蛋、自制泡菜、凉拌的蔬菜等一些小食品。

卫螭这厮,对狩猎是外行,对野餐,那绝对内行,这厮就是把狩猎当野餐机会来的,结果,福利全给蝗虫军享受了,他就很可怜的分到一根腊肠,那还是因为四老汉不稀得吃这么普通的东西,其他的那些新鲜食品,全四老汉享受了。

吃吃喝喝中,钦天监选的吉时到,由李二陛下射出第一箭之后,狩猎正式开始。闲的肚子有点饿的卫螭,连忙吩咐大虎二虎上阵,强调:“大型的动物,什么虎啊豹啊的,咱不要,重点是好吃的野鸡、兔子和鹿啥的,本少爷带的佐料你们都知道,想吃烧烤就多猎这些东西,你们也在山里呆过,野味啥好吃,你们应该比我清楚。明白吗?”

听到吃的,俩兄弟眼睛贼亮,重重点头,拍着胸口,道:“少爷放心,绝对错不了。”

说完,俩兄弟堪比放入羊群中的饿狼,气势汹汹的出发去了。卫螭瞄瞄四周,老少爷们儿基本都出动了,就是文官,那也挎着弓箭,带着细狗、仆人在山里转悠开了,输人不输阵,武艺比不上人家武将,但气势可一点都不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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