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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慕容颖岚身为慕容家的嫡女,长女。

荣华富贵集于一身。

为何才艺会那般的惊艳?

无非就是在孩提时,便被逼迫着学习所有女子应该掌握的技艺。

时间久了,那样的反感,那样的厌恶,便不记得了。

日复一日的便是那些。

似乎那些,填满了慕容颖岚时的所有记忆。

没有朋友,没有姐妹,那些她那时便应拥有的一切,她一无所。

那时,她便有些羡慕那些清闲的庶妹。

谁也不需要像她那般的活着那样的辛苦。

“不孝女!你如何能和那些贱妾生的女儿混在一起?”那是第一次,母亲打了她。

那时,她才六岁。

“那些卑贱的人,如何能和你相提并论?那些人必然是要被你踩在脚下的!”

“你拥有所有的一切,那些人只能仰望你,你,又如何和他们那些下贱之人走在一起?”

一天一天,一年一年。

每时每刻,母亲父亲,以及所有的人都在提醒她,都在告诉她。

她,慕容颖岚和别人不一样!

她,慕容颖岚就应该拥有一切,就应该讲所有的人踩在脚下。

只有她配拥有一切。

“我们不都是人吗?为什么妹妹们都是下贱的,为什么奴婢要对我卑躬屈膝?”

这是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问过的一句话。

这句话,她记了很多很多年。

“因为……”母亲垂下慈爱的眼眸,轻柔的抚摸着她。

“你是慕容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嫡女,你有富可敌国的金钱,你有只手遮天的权力,所以,你拥有这些,所以,那些人就必须被你踩在脚下,那些人,对你来说,不过是蝼蚁罢了,以后,不要再问这样的问题了。”

第26章以前和现在

她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那时候,她只有一个概念。

所有的人,都是蝼蚁,除了她,还有她的父亲母亲。

为什么要杀人?

哈?我杀人了吗?

那些,不过是区区蝼蚁罢了。

难道杀了一只小猫小狗,踩死一只蚂蚁,是杀人吗?

她一直按照她母亲的话活着。

她一度的认为,只要有钱有权,她能得到所有的一切。

然而,直到,多年以后,直到她走到了生死的尽头。

直到她重生为人。

她才明白。

权力,金钱在生死面前,不过是尘土而已。

不管是高贵,还是下贱,所有的人,在生死面前,都是一样的。

素月痴痴的看着窗格外广袤的天空。

她再也不是原来的慕容颖岚了,她也不是当初的素月了。

现在,很好。

想起那些她疼惜的人,那些疼惜她的人。

心中划过一丝暖意。

“小姐……小姐……老爷老爷来了!”

素月想的正出神,小桃子声音颤抖的来禀报。

“父亲?”素月拧着眉。

现在正是午时,他来作甚?

总不会,是来午膳。

素月来不及多想,大概收拾了一下。

听着逐渐逼近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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