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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鬼鬼”亲又扔了1个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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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份产业:

镇国大长公主的威势,是经过几百场坐镇杀敌,几十年位高权重,以及几代皇帝用自己的面子做嫁衣,小心翼翼的给捧出来的。

都说居移气,养移体,这么真金白银的砸下去,当闻天锋芒毕露进行威慑时,其威视可想而知。还真没有多少人能保证自己可以招架的住。哪怕是宦海沉浮多年的朝臣都不敢把话说满,就更不用说某些常年欢唱卖笑、早已经习惯了伏低做小的人。

“奴、奴家……”恰恰能在这种时候还说的出一两个字,已经算是胆识过人了。

以恰恰的身份自然是没有见过大长公主的,可是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都能猜到对面大马金刀坐下的女子是谁。

岁月格外的偏爱,让闻天不显多少老态,却留下了沉淀多年的气质,可以让她美的张扬,美的肆意,美的让人情不自禁屏住了呼吸。闻天就像是一个天生的闪耀集合体,不管做什么,又或者穿什么,都是那么游刃有余的光芒四射着。

足可见大长公主年轻时的风姿,定也是红袍猎猎,犹带梅香。

而哪怕是面对这样的大长公主,当年的谢鹤都能坐怀不乱;被榜下捉婿时,也有勇气对太宗说,我已有了约定要娶的女子,恐不能接受官家的美意;在大长公主门下的不服将士威胁上门时,更能对着架在脖子上的刀剑谈笑风生。

真正做到了孟子所言的大丈夫,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天下人都知道谢鹤对与他有过约定的女子情深义重,不管是公主的美貌、权势以及武力都不能使他点头。

敢问,这样一心只有一个人的谢鹤,又怎么会在多年前和一个伎子传出风流韵事?!

至于谢鹤为什么最后还是娶了闻天?当然是因为闻天就是他幼年时与他有过约定的女子啊。其实那都不能算是一个两人都同意了的约定,而是谢鹤单方面的立誓。

前面说过,谢鹤住在寻山南,闻天家在寻山北,共饮一溪水。

但外人不知道的是,闻天的二弟闻地,也就是仁宗,闻二郎小时候上学的地方,其实就是谢家在寻山南办的学堂。那学堂里大半都是谢家的子弟,算是半个族学,不过也接收附近方圆十里的孩子来启蒙,只要交够给先生的束脩即可。

谢鹤自然也在这个学堂里读书,比……闻二郎还小。

不知道为什么,闻天从小就有一种“很招比她岁数小的小狼狗喜欢”的人设。大概是从小气场就足,比她大的男人总是怕控制不了她吧。当然,她也不是很想被人控制。

那个时候的闻天还没有上战场,但祖父与父亲已经离家多年,甚至传出了他们都客死异乡的传闻。一家几口过着捉襟见肘的拮据生活,但闻天却还是咬牙坚持供了弟弟去读书。这么做的原因倒也没什么男孩子就该读书、姐姐就该为弟弟奉献的意思,只是闻二郎脑子好,真的很会读书。而闻天和还在襁褓里的闻盆子同学……都不是那块料,看见字就头疼。

——一个很少被人提及,但确实真实存在的事情:并不是所有穷困的人都一定非要爱读书、并且读书刻苦的,也有真心不爱学习的人。

比起读书,闻天更喜欢舞刀弄枪,一自然是为了更方便保护老的老、小的小的家人,二也是她确实根骨精奇,天生的力大无穷。和闻二郎相差的岁数不大,却一个能打十个,提溜这个二哥总和提溜小鸡崽似的。

因着不管是哥哥还是弟弟,都会统一叫二哥的传统,又因为……闻天当年发育晚,个不高,头发黄,还漫山遍野的乱窜,养出了黑炭似的皮肤。学堂里不少人都以为那个总来找闻二郎的人,是他的弟弟。

闻二郎恼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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