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人记不清了,前夜之人呢?那可是两夜前的事。”
“草民是粗人,不留心女子的穿戴。”
郑广齐愣了愣。
暮青点头,“好!你记不清了,我来替你说。你身患瘾疾,久治不愈,甚至连艳名满京师修得房中术的艳妓也无能为力。你心灰意冷,又恼房中术无用,一日从楚香院离开后,路遇青楼雏倌儿的轿子便生了报复之心,你不能人道,便想让别人花了银两也不能行房。你入轿将那少女杀死,随后见那少女安静乖巧,忽然便觉得她很美,觉得她是这世上唯一任你摆布,还不会嘲笑你有隐疾亦或将此事传扬出去的人。你看着她,忽然便生了欲念,多年行房无力,那夜却生猛如虎,隐疾不治而愈,竟似无疾一般。从那以后,你便一发不可收拾,接连犯下四起大案!可是如此?”
啊?
郑广齐张着嘴,万镖头还没答,他先愣了。
这不对吧?
不射之症不治而愈岂不是说……可那四具尸体和轿子里分明没有找到男子的精阳!
牢里昏暗,万镖头伏在草铺上,眉宇间神色阴郁不明,半晌道:“正是!都督果真断案如神。”
暮青淡淡笑了笑,转身便出了大牢。
巫瑾和郑广齐一路跟在后头,巫瑾尚无急切之意,郑广齐却急得火烧眉头,回到公堂时,他再也忍不住了。
“都督,这这这……”
“这什么?此人根本就不是凶手!”暮青坐进阔椅里,把口供递给郑广齐,让他自己看,“你该问的,恰恰没问!比方说那四个女子的穿戴,嫌犯说他不记得了,那就说明他不是凶手。凶手的犯罪心理我曾说过,他把那些女子摆弄成美丽的布偶,并剜走守宫砂,有强烈的独占之心,怎么可能不记得这些女子的穿戴?他应该记得清清楚楚,并且时常回忆才是!”
“……”
“还有,他说他将人迷晕,剜肉放血挑筋卸肢之后才行的奸淫之举。过程虽然对得上,但他有两件事没说,一是有无借助器物,二是有无纾解。你只问了其一,没问其二,因为你已先入为主,觉得他有不射之症,而非不举,应有行房之力,只是难以纾解,所以你觉得他没有撒谎。但如果你能多问一句,你就会发现破绽,不会兴冲冲地跑去告诉我抓到了凶手。”
郑广齐听得懵了,“那都督之意是,此人当真不是凶手?”
“不是!”
“那他不是凶手,何人才是?”
天底下哪有那么凑巧的事?轻功、隐疾、药粉、作案时间,都被这人给占了!
暮青看了郑广齐一眼,“你只有一句话说对了,巧合如此之多,定然不是巧合。”
郑广齐听出此话意味颇深,忙追问道:“都督之意是,有人逼迫或是买通了他,要他认罪?”
暮青却摇了摇头,“现在还不好说,你先说说看,我昨日让你查的其他事,有何结果?”
郑广齐忙禀道:“下官重新勘察了这四起案子的案发街巷,确实都是东南走向!四个青楼女子分别被四人买走,太祝令家的嫡长子、辅国公的嫡长孙、建威将军和恒王府的庶三子。前三人皆是在青楼里出银钱公开叫得的,唯有第四起案子不同,恒王庶子称其分文未掷,乃是玉春楼自愿将那人送给他的。下官传问过玉春楼的掌事,此事属实,起因是萧姑娘乃是清倌儿,魏公子上个月回城的那两日夜里却宿在了萧姑娘房里,此事传了出去,惹得几个曾为萧姑娘一掷千金的公子颇为不满,玉春楼为了息事宁人,只得将萧姑娘的侍女宁儿送给带头闹事的恒王庶子。”
这四个青楼女子分别卖给了谁,案发时盛京府就查过了,昨天他重新勘察了前三起案子的案发现场,传唤了玉春楼的掌事,又查了和安堂和几家镖局,夜里拘捕嫌犯,早晨审问出结果了才到都督府报信。
“即是说,前三个死者皆是青楼对外公开叫卖的雏儿,三名买主皆是在公开场合下叫价争得的,在场之人杂多,消息随时都会传扬出去,凶手若想打听消息寻找目标很容易。”暮青道。
“正是。”
暮青沉吟了一阵儿,“死者皆未及笄,却被四人买走,那四人的癖好倒是一样,都喜童女。”
这话一说,倒叫郑广齐想起件事来,“纨绔子弟里有此癖好的不少,尤以恒王府世子为甚。恒王府有座外宅,常买童女进府,以供玩乐,还常邀京中同有此好的子弟一同纵乐,这些人都是常去恒王府外宅的。”
朝臣们表面上与恒王府离得远远的,奈何府中总有几个纨绔子弟,私底下偷偷去纵乐鬼混。
暮青目光一变,“我记得我未回城时就让你查过京中子弟何人有隐疾,你查得如何?常去恒王府外宅的这些人里,可以身患隐疾之人?”
“下官查过,身有隐疾的都深居在府里,很少去纵乐之地。都督想想便知,去那等地方,不是自取其辱?”郑广齐笑了笑,但随即又觉得笑不出来了。
案子似乎进入了死胡同。
暮青坐了一会儿,起身又往外走,“走,再去趟大牢!”
暮青刚走不久就又回来了,万镖头很诧异,“英睿都督又有何事要问?该说的,草民都说了。”
暮青却没问案子,反而颔首道:“我方才前来,似乎没说我是何人,镖头能认出我来,眼力不错。”
巫瑾闻言眸光微动,她穿着将袍,朝中身为武将还能查案的人,除了她还有别人?她的身份很好猜。而她不常夸人,只是猜出了她的身份,就能得她夸赞眼力不错?
万镖头一笑,“草民是走江湖的,没有眼力可不成。都督身穿将袍,显然是武将。而朝中身为武将还能查案的人,除了名满盛京的英睿都督,还能有谁?”
这一番话,算不上沾沾自喜,却也是神态放松。
牢头搬了把阔椅过来,暮青坐下,隔着牢门面对着万镖头,语气颇似闲聊,甚至笑了笑,“郑大人说,镖头初时不认,今早招供,应是刑罚震慑之效,镖头以为呢?”
万镖头闻言怔了怔,随即仰头大笑,似听了天大的笑话,“万某行走江湖,挨刀杀贼无数,竟惧这区区二十大板?”
郑广齐面色涨红!
暮青颔首,“我也觉得镖头不惧,杀人乃枭首之罪,镖头连死都不惧,何惧这区区二十大板。”
万镖头笑道:“还是都督懂草民。”
“略懂罢了,知之不深。比方说,镖头既然不惧一死,昨夜招了便是,为何暴怒不认,拖到今早?”
过了半晌才道:“草民一饮酒,性情惯来暴怒,加之昨夜在楚香院被擒住,丢了颜面,所以没认。今早酒醒,草民一想,江湖人士理应敢作敢当,既然被官府逮住了,那就该愿赌服输,免得落得个胆小怕事的名声。”
“镖头在乎颜面名声?”
“那是自然!混江湖的,不就混个名声?”
“那杀人之名可比胆小怕事之名还恶,为何要认?”
万镖头哈哈一笑,看神态不似有假,“胆小怕事的人多了,能有几人传扬?在天子京师犯下如此大案,必能扬名天下!”
郑广齐听得瞠目结舌,不知天底下还有这种人,为了扬名天下不惧恶名!
暮青也笑了,扬眉问:“如果我告诉镖头,那凶手不举,镖头还想要扬名天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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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六号是我写文三周年的日子,执事们组织了庆祝活动,待会儿我会发公众章详细地说一下。
本来我是不想庆祝的,当时我是对执事们这样抗议的:“三年没写完两篇文,还庆祝,你们是故意埋汰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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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到的回答是这样的:“我们就是想愉快地拿礼物,才不管你脸不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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