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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十四岁那年刚进元家大宅的时候,元老爷观他面相,说是不够机灵,沉闷得像块石头,无端端的让人犯瞌睡,伺候不了人。他赐了石头一个诚字,便打发他去打扫藏书阁,至此,一晃已经三年。

在元家当了三年伙计,他总是最默默不鸣的一个,没什么事决不出现在老爷太太面前,他甚至没能住进偏院仆人丫鬟的住处,而是独自住在藏书阁二楼辟出的一个小房间里。这致使他每个月去管家元禄那儿领月钱的时候,元禄才一拍脑袋想起来宅子里居然还有这么个伙计。他从不偷懒,也不计较活干得多少,领到月钱数也不数便往兜里一揣,低低的道声谢,便又脚步匆匆的缩回他的藏书阁,日子久了,谁都知道那个古旧的藏书阁里住着一个古怪的小伙计,十天半个月都见不着他人,就是偶然出现在前院,也是来去如风,从不多作停留,安静得像空气,一眨眼就藏匿了踪影。

因着石诚那与世无争的性子,倒是没有谁难为于他,他也乐得清静,终日只是龟缩在后院那栋陈旧的藏书阁里,扫洒除尘整理书籍之余得了空闲,便自己找个角落呆着,随手抽出一本旧书来读,在孔孟老庄的字里行间消磨掉一段安闲自适的时光,青灯黄卷,乐此不疲。

谁也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毫无存在感的小伙计,是怎样被元家少爷看上的。许是因为少爷性格阴郁孤僻,终年躲在藏书阁读书习字,并且从来不用仆从照顾,甚至不允许任何人擅自进入藏书阁。总之,当宅子里的众人看到那个沉默寡言的小伙计越来越频繁的出入少爷所住的东苑时,他俨然已经成为少爷唯一的贴身仆从。

日上三竿的时候,石诚准时从厨房提了食盒走向东苑。

在房门口,抬起敲门的手又放下,因为他隐约听到了房间里的动静,一种来自于男子喉头的声音。正在攀上情/欲的高峰却想要尽力克制的低沉呻/吟,中间夹杂着床板有节奏的响动,石诚不用进去就能想象得到卧室中是怎样旖旎的场景,这总是让他感到脸上有些微发烫。

床板的声响愈发激烈,节奏也愈发急促,终于在重重的几声之后,颤抖的哀鸣与低沉的叹息一齐迸发,接着一切归于宁静,只剩下疲惫而畅快的喘息。

石诚又在门外立了片刻才敲了敲房门,低声唤道:“少爷,请用早饭。”

屋里没有任何动静。良久,方才听到一个慵懒而沙哑的声音道:“进来吧。”

门窗紧闭,早春温暖的朝阳照不进一丝一缕。推门进去的时候,一股清甜的暖香扑面而来,是淡淡的桂花香气,在鼻息间游移,连呼吸都是甜香。雕花大床上垂着轻薄的白色纱帐,衣物散乱在床前的踏板上,透过纱帐可以看到里面影影绰绰,隐约是两具纠缠在一起的光洁躯体。

纱帐掀起一角,石诚用眼角的余光瞥见床单上的斑斑血迹点点白浊,足见那场情/事之激烈。他在心里发出一声叹息。屋子里情/欲的味道,两个人暧昧的眼神,让他十分不自在。青天白日,两个大男人,躲在光线幽暗的房里,做那j□j的苟且之事,这事要传出去,真真是惊世骇俗!

石诚垂下眼睑不愿去看那一片云雨后的狼藉,纱帐里的人却挥了挥手说:“去打盆热水来。”

石诚把早饭一一摆在屋里的八仙桌上,便不声不响的去了。等到他端着一盆热水回来的时候,元清河已经穿好衣服,端端正正的坐在床前。见到热水来了,忙把瘫软在床上动弹不得的人抱在怀里。

周璧笙衣裳不整香肩半露的靠在他怀中,脖颈上都是星星点点的吮痕,两颊上泛着绯红的情潮,美眸因疲惫而半睁着。他有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瞳仁大而黑白分明,有如一盏轻轻浅浅的茶,明净澄澈,脸上总是挂着暖融融的笑意。

周璧笙虽说名义上也个是少爷,却是元老爷的养子,是三姨太太抱过来的孩子。

当年,在南京城,有个衣衫褴褛的女人抱着婴孩在元老爷经营的布匹店门口讨水喝,元老爷觉着这女人的谈吐温和礼节周到,不像是平常的粗鄙百姓,便问其原委。谁知这女人哭诉起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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