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抖擞皮毛,见到主人,又立刻恢复成呆傻的模样。
叶重锦朝它勾了勾手指,唤道:“大猫,过来。”
“嗷呜——”
小白虎低吼一声,一跃跳到榻上,用毛茸茸的脑袋蹭他,叶重锦抬手,白皙的手掌抚上那身威风凛凛的虎皮,这小家伙便眯着眼任他抚.摸,好似极享受。
叶重锦把小白虎从上到下抚.摸了个遍,又检查了一下长而有力的尾巴,就连两只颤动的小耳朵都没放过,大约是猫科动物的天性,小白虎舒服地嗷呜直叫唤,贴得更近了些。
小孩讪讪收回手,这样看来,大猫应该是真的老虎,而不是什么人假扮的。
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匪夷所思的猜想,这都要怪顾琛,那人总是摆出一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姿态,使得他也异想天开起来,总想着,再不合理的事,但凡扯上“顾琛”二字,就都会变成了可能。
他甚至会忍不住地想,平白得来的这一世,许是阎王爷都怕了那煞神,不敢收自己,这才把他从地府送回人间。
这一世的顾琛,比前世更可怕了。这个男人学会了隐忍,学会了蛰伏,他不再冲动,反而极有耐心,悄无声息布下天罗地网,只等着人来钻,而他如同一只被猎人盯上的弱小而天真的麋鹿,掉入陷阱却不自知。
危险,危险至极。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
叶重锦搂着大猫的脖子,眼神有些呆滞,喃喃道:“其实我不讨厌他的,我只是,有些害怕……”
当一个人习惯了安逸,便会越发惧怕未知的风雨。
他不是宋离,宋离早就死了,死在权谋争斗中。他的一生何其可悲,活着时,遭人唾骂,人人得而诛之,他死后,大约也逃不了后世史书的谴责,祸国妖孽,妲己褒姒之流,那些早已听腻了言论,会随着他的名字流传百世,千百年后仍旧被人口诛笔伐。
然而,其实宋离是从不在意这些的,旁人的贬低讽刺,他从来只当做笑话来听,有时候无趣了,还会把御史们弹劾他的折子翻出来,通读几遍,就能把自己给逗乐。
他是权倾朝野的九千岁,真正的位极人臣,皇帝之下唯一一人,那些个庸人,骂他千百句又如何,宋离还是宋离,一样锦衣玉食,过着精巧细致的神仙似的日子,谁又能奈他何。
旁人越诅咒他,盼着他死,他便越要活得开怀畅意,肆无忌惮,把张狂都刻在骨子里,明明是个卑贱的阉人,却偏比世家公子还要矜娇尊贵,若不知他的身份,谁见了都要忍不住赞叹,目光不由自主地被他吸引,那样的姿容,圣人见了也要心动。
可得知他的名讳后,无一例外,便会露出既恨又怕的表情。宋离很享受这种滋味,这几乎成了他乏味的生活中,少有的趣味。
可是那样的宋离,已经死了,尘世间再也寻不着。
一个人重活一世,总要换个活法才有意义。叶重锦胸无大志,只想做个遛鸟逗虎的纨绔子弟。
“若他不是太子,该有多好……”
叶重锦蓦地顿住,一时间竟是分不清,他究竟惧怕的是顾琛这个人,还是大邱的太子殿下,这一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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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时,安氏同叶岩柏说起今日在金光寺发生的事。
她先将那大吉签文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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