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墓地都买不起,茫茫然的从医院走出来,债主就站在外头等我,笑的十分不怀好意。他讲“你比你妈还漂亮点”,然后就把我卖给了罗迅。
从幼年时,我便跟着母亲颠簸流离,长大一点,只过了几天稍宽裕一些的日子,紧接着就是整日打扫煮饭,照顾嗜赌的母亲。再后来一点,渐渐学会对家里进进出出的陌生男人视而不见,任何动静也听而不闻,只是肮脏床单每天只有我来欢喜,闻到那味道就要吐。到母亲去世时,整个人都傻住,可连缓冲的时间都没有,就被送到还在少年时期的罗迅的床上,被他操的死去活来。
命运待我如此苛刻,仿佛许许多多人的痛苦与不幸都由我一力承担。而我毫无他法,唯有忍之。
我明白的第一个道理就是:活着是一件太辛苦、太麻烦的事情。
穿好衣服,我下楼去厨房煲汤。自从出生,二十几年过去,做菜的手艺早成了本能,一样样材料切好放进砂锅,开火慢慢炖。另一边的水也烧开了,泡上茶,我端了送进罗迅书房。
路上遇到打扫卫生的李婶,她与我打招呼:“小方早”,对我脖子望一望,“创可贴要不要?”
“贴了好的更慢,”我对她笑,“你忙,有空帮我看下火,谢谢李婶。”
我进书房的时候,罗迅在书桌前看文件。窗外阳光正好,天也蓝,树也绿,他坐在一片好风光前面,看起来居然有点温柔。
不过也只是看起来。
我放下茶,他淡淡的瞟我一眼。都不必讲话,我就明白他意思,立刻跪下去,除了他鞋袜给他捏脚。
别的不提,我伺候人的本事绝对是真刀实枪练出来的,说万里无一都是谦虚。
过一会儿,脖子上逐渐痛起来,我也不敢去摸。
罗迅年少时性子十分暴虐,如今三十岁出头,脾气好一些了,可惜爱咬人的毛病还是没改。
我没去摸,罗迅倒是发现了,伸手在我颈上摸了摸。他手指沾了血,再也没了好风光里的一点温柔。我心里觉得可惜,稍稍走神,连他递来的手帕都忘了接。
罗迅大概以为我在闹脾气,于是说:“咬的狠了。”语气也不像在道歉。
我拿出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的好态度回答:“没什么,谢谢罗爷。”
他就摸摸我的头,像在摸一条狗,说:“出去,弄好了再过来。”
我答应了,出了书房处理脖子上那一个深深的齿痕。
李婶看见我,在楼下喊:“方,我把火关小了!”
我应一声,转身回到书房,回到罗迅身边。
午饭前罗迅接到一个电话,我在厨房盛汤,隐约听到他慢条斯理的哄着电话另一头的人,讲些“乖,你喜欢什么我都给你”的肉麻话。
这话他也曾对我讲过千万遍,那时候我回答什么呢?“我不稀罕你的东西”,大概是这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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