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暖流涌进心房,千寻的眼眶忽然湿润。捧在手心,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小心翼翼,温柔体贴,极尽宠爱疼惜,他对她的好,浓得化不开。“借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裴予陌轻轻拍她的头。千寻顺从地掏出手机,交给他。他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眨眨眼睛:“我们好像从来没有拍过合照吧?”她的手机有拍照功能,在镜头前,两人头靠着头,脸挨着脸。按下快门的一刹那,裴予陌突然侧过头,吻在千寻的脸上。毫无前兆,千寻吓了一跳,表情怪异,脸却刷地胀得绯红。
裴予陌很满意自己的得意之作,不让千寻删掉,并将它设置为手机屏保。
“不要了,丑死了!”千寻抢过手机,一边皱眉端详,一边说。“哪里丑了?”他指着自己的鼻子,眼中尽是笑意,“这可是超级无敌天下第一的帅哥!”
千寻俏皮地翘起嘴角,笑着啐道:“呸,你少臭美!”裴予陌却看得发愣,她面颊莹亮,眼如秋波,含着闪烁的情意,何等动人。千寻这副娇俏模样,宛如车窗外熏人欲醉的晚风,撩拨着他的心,一阵紧似一阵。刚下公交车,他就将她揽进怀里:“谢谢你,千寻。”“谢我什么?”她看着脚下,两个深灰色的影子躺在地上,紧紧靠在一起。
“谢谢你把自己交给我,谢谢你给我爱你的机会。”千寻不作声,缓缓贴近他。那股熟稔的男性气息冲进鼻管,让她感觉安心,像一片温暖的雪花,触手便会融化,轻轻地,将她全部掩覆。这个春风沉醉的晚上,昏黄路灯下,温柔的夜色徐徐荡漾,牢牢将两人笼罩其中。
裴予陌俯下头,轻轻吻她的颈。那一秒,千寻眼前再度浮现出林熙阳的脸。
千寻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裴予陌,喜欢两个人蜷缩在一个温暖的屋檐下,依偎取暖。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如此简单。喜欢一个人的同时,是否就会忘记另一个人呢?男女之间,一旦突破了最后一层防线,就会迅速水乳茭融如胶似漆。千寻和裴予陌就是这样,他们不分昼夜地相对,缠绵到冰火俱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都在做重复的事情,拥抱、亲吻、吃饭、逛街,却不知厌倦,甚至恨不得日日相见,夜夜缱绻。裴予陌在千寻的旅行社附近租了一套公寓。白天,她做饭,他洗碗;她洗衣服,他拖地。她终于知道他喜欢吃宁波汤园,每天煮给他吃。吃过晚饭后,两人窝在沙发上看碟子,他把她拥在怀里,下颏抵在她的脖子上,鼻息暖暖的。夜里,躺在裴予陌怀里,他的喘息,他的呓语,让她深深沉迷。是他开启了她对xing爱的朦胧认识,将她带到一种不曾体验过的境界。爱欲难分的一刻,恍然的瞬间,她会不知道什么叫爱,怎样才叫爱。感情上依赖,身体上迷恋,这些已经足够给她以爱情的想象。而裴予陌这样的男人,是适合用来想象的,因为他这般完美,这般优秀,无论是作为男人,还是情人;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套用一句周迅mm的话,他能够满足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所有幻想。不知不觉时间进入5月。阳光开始有了夏天的味道,光斑跌落在身上,有一种烧灼的温度。只要不带团出去,千寻就和裴予陌呆在一起,她在季宅的时间越来越少。而季滟也同样难得在家,姐妹俩几乎碰不到面。这个周末,千寻接到季安澜的电话,让她回家吃饭,季滟也在。晚上,季滟浴室的水龙头坏了,遂敲开千寻卧房的门,借用一下浴室。千寻把浴室让给她后,便上三楼书房去查资料。她6月要返校,赶着写毕业论文。打开电脑,用百度搜索时,突发奇想,输入了“香水百合”。页面缓缓打开,显出一行蓝色的字体——“香水百合,花语是: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不多不少,正好9个字。裴予陌送她9枝香水百合,原来是在借花喻情,带着试探的意味。百转千回,好隐晦而复杂的心思,像在打哑谜。只是……请原谅,暂时我还不能回答。季滟沐浴后,从浴室出来。她一边用毛巾擦着湿头发,一边往自己的房间走。突然听到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她看到千寻的手提包放在床头柜上,声音是从包里传出的。“千寻,你的电话!”季滟高声叫唤,却无人应答。手机铃反复地响,锲而不舍。季滟猜想对方一定有什么急事,于是拉开手提包的拉链,掏出手机,想帮千寻接电话,然后转告给她。她还未开口,就听见彼端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说:“千寻,你今晚不过来了吗?”
她愕然。这个声音醇厚迷人,如此熟悉!季滟呆若木鸡,对方的语气依然温和:“喂,你为什么不说话啊?”她慌忙将电话挂断,一眼瞥见手机上的照片,恍如晴天霹雳。照片上的女孩是千寻,满面红晕,一抹浅笑凝固在唇角,表情捏扭而怪异。男人只能看见侧面,明显是按下快门时,他突然侧过头,狠狠地吻在千寻脸上。手机从季滟无力的手中滑落。——孟千寻居然和裴予陌在一起!——裴予陌一心一意爱着的人,竟然是孟千寻!真相如此残忍。她的心如刀剜。手机再次响了起来,季滟耳朵里嗡嗡作响。她扔掉湿毛巾,以手掩面,狂奔而出。
晚上9点,郝晨才从公司回来,刚进门,外面就有人敲门。打开门,季滟披散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泪流满面地出现在他面前。他慌了,连忙将她拉进屋里,问:“出什么事了?你怎么哭了?”季滟不说话,抱住郝晨,嘤嘤地哭了起来。裴予陌,她以为一切都过去了。可是,这个名字已经成了她心上的一道疤痕,只要想起就会生生地疼。郝晨扶她坐在沙发上,取来干净的毛巾,轻轻地擦着她的头发,说:“湿头发就跑出来,小心感冒。”他的动作那般温柔。很快,头发一点一点地干了,她的泪也一点一点地褪去。
季滟仰着头,看着郝晨那双干净清澈的眼睛,郑重地问:“郝晨,你会一直这样爱我吗?”
他愣了一下,神色微微有些惶惑,然后淡然地笑:“会的。你这丫头又瞎想了!你该好好地找件事情做,让自己忙碌起来,就没空去胡思乱想。”他继续用手指梳理着她的头发。听见郝晨的承诺,季滟破涕为笑,笑容明媚无比。
和郝晨认识以来,他一直都这样宠溺她,容忍她的小姐脾气,容忍她时而的任性。
“郝晨,你知道吗?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我会活不下去。”她幽幽地说,失去了平日的活泼洒脱。郝晨的手停了停,心脏一阵痉挛。——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我会活不下去。这个晚上,郝晨一遍又一遍地想着这句话,心里疼痛难忍。他是个知足安份的男人,在异乡的城市,没有多大的野心,仅仅期待有一个稳定的工作,领到一份不错的薪水,遇上一个可以彼此好好相爱的女子。既然得不到自己最爱的女人,找个爱自己的女人也蛮不错的。而且,季滟那么单纯,像一汪清泉,清冽甜美。望着窗外朦胧的月光,他终于做出了决定。
戒指
这天下班后,郝晨约季滟在西餐厅见面。桌上有娇艳欲滴的玫瑰和红色的蜡烛。
季滟有些意外,郝晨居然请她吃烛光晚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浪漫?他在烛影摇曳里举起杯子,说:“祝你快乐!”季滟举杯,轻轻地抿了一口。看到他认真的表情,她知道他一定有什么话要说。
果然,郝晨叫她闭上眼睛,然后伸过手来,在她掌心放下一样东西。她缓缓睁开眼,是一个小小的首饰盒。打开来,里面躺着一枚白金戒指,很小,没有镶钻石,表面雕刻着心形图案。
郝晨望着她,眼睛清澈如水,说:“这是我今天上午在商场买下的,虽然廉价了一点,但是希望你会喜欢。”季滟盯着那枚戒指,烛光中的眸子璨若星辰。郝晨轻轻地替她戴在无名指上,漂亮的形状温柔的光泽,她的眼睛涩涩地发酸。
然后,季滟仰着头说:“你看,这屋顶竟然有许多紫色的小灯呢。”其实,她是怕眼泪掉下来。
虽然这枚戒指不值钱,她首饰盒中的任何一款首饰都比它昂贵得多,但是,这是郝晨送给她的,是他对她的爱情承诺。她默然接受,心里自是十分欢喜。他们在霓虹流溢的街头闲逛。整晚季滟都在笑,她笑得很稚气,很纯粹的开心。
初夏的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空气中弥漫着茶叶的清香。下午的客人很少,千寻择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来,那是她最喜欢的座位。虽然在角落,但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窗外的街景和行人,还有满眼的阳光。刚才,季滟打电话给她,说是请她喝下午茶。大厅里还有几个优雅的女子在品香茗,千寻安静地看着她们,猜测着她们有怎样的过去与未来。
最近她很快乐,单纯的快乐。有人拍她的肩膀,转头,看到的是神采奕奕的季滟。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化浓妆,清新的眉眼,干净美好的脸,看上去和自己确实有几分相似。季滟在她对面坐下,问:“想喝点什么?”“我已经叫了薰衣草冰茶,你呢?”“来一杯普洱。”季滟对侍者说,然后,眨着狡黠的眼睛看她,“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出来吗?”
千寻低声答:“不可能仅仅是为了喝茶吧?”“呵呵……真聪明!”季滟兀自笑个不停,“难怪人家说私生女智商比较高。”
千寻的脸色为之一变。季滟今天有点反常,难道她发现什么了?果然,季滟脸上的笑容消失,用一种幽怨的眼神看她:“千寻,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为什么把我当傻子?他一直以来爱的都是你!”千寻脸色惨白,她不能思想,亦不能说话。脑子里一片混乱。她怎么会知道?是郝晨告诉她的吗?不可以!林熙阳,你为什么要告诉她残忍的真相?你这样做,等于是杀了她!
“其实,我早就应该猜到,他心里始终有一个女人,否则他不会对我这样阴晴不定、冷漠无情……”“不,”千寻终于出声,咬着下唇,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一点,“事情不是你想象的,他对你一直都很好,他也很喜欢你……”“喜欢?”季滟自我解嘲地笑,“那根本就不是喜欢。没错,我是很喜欢他,喜欢了很多很多年,觉得他很完美,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但我根本就不了解他,只能远远地看着他,怎么都无法真正地靠近他。也许我喜欢的,只是自己心中塑造的一个偶像罢了。这种喜欢让我变成了一个白痴。只要有理智的人,都应该看出来,他对待我的态度,就像对待宠物一样,高兴了逗几下,不高兴了就不理不睬。现在想起来,他当初的悔婚,对我对他都是一种救赎。”千寻越听越糊涂,她嘴里的那个“他”到底是谁?……悔婚!她的心惊跳了两下,血色慢慢回到了脸上。“你是说……裴予陌?”千寻稳下心情,试探着问。“你和他在一起了,是吗?”季滟盯着她,心里的感觉很复杂,隐隐地还有一种妒忌的情绪。
“对不起!原谅我,好不好?”千寻垂下眼睫,嗫嚅着说。她确实需要季滟的“原谅”,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其实爱情没有对错。”季滟叹息着说,“也许你才是他命中的那个人。”
“季滟!”她的声音喑哑,困难地,“我并不是成心要抢裴予陌,等我发现时,他已经爱了我很久……”“你这样说,纯粹是在我面前炫耀,让我嫉妒。”季滟语气中有掩饰不了的晦涩,“你别忘了,我曾经爱他爱得发疯,而他却悄悄爱着另一个女孩。骄傲如裴予陌,是轻易不会为女孩动心的,被他爱上,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可惜我永远感受不到。”“季滟……”千寻轻轻唤道,很是歉疚不安。“千寻,你一定要珍惜你的幸福,好好地爱裴予陌。因为他是一个很可怜很孤独的人。”季滟突然一把握住她的手,诚恳地说,“他那么骄傲那么敏感,不要别人的同情和怜悯,不会接受施舍的爱情。不管怎么样,裴予陌也是我表哥,现在他一个人流落在外,请你一定要照顾好他,也算是替我母亲赎罪。”千寻的双眼瞬间被泪水迷蒙。这个世上,真正爱裴予陌的是季滟,真正了解裴予陌的也是季滟。“你心底仍在爱着他,是吗?”她坦白地问。季滟低下头:“他爱的人是你,需要的人也是你。”侍者适时送上一杯普洱茶,浓郁的茶香飘浮在空气中。季滟松开握她的手,端起了杯子。千寻瞥见她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在午后阳光下,发着灼灼的光辉。季滟看到她讶异的眼神,举起手在她面前晃了晃:“这是郝晨送我的白金戒指,我们订婚了。”
“戒指很漂亮。”千寻专注地盯着那枚指环。郝晨送出订婚戒指,就表明他已经决定忘记过去,好好地爱季滟。“很廉价的戒指,不值什么钱。”季滟说,“就像郝晨本人,很普通很平凡,却能带给我简单的快乐。我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平淡温馨,没有困扰没有烦恼,多好。也许,我不是爱上郝晨这个人,而是爱上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季滟的双眸灼亮,面庞焕发着一种光彩,千寻看到的分明是幸福的光辉。
面前这个幸福的女子,是很难让人硬下心去伤害的。更何况,季滟对她这么好,连裴予陌为她悔婚的事都能够谅解。林熙阳,请珍惜这个女子,不要再伤害她,一丝一毫也不可以!深夜,千寻在黑暗中睁大眼睛,辗转难眠。那枚戒指还是触动了她。脑海里记忆涌动如潮,往昔的画面一幕一幕掠过,任她挣扎抗拒,始终徒劳无果。伸手摁亮床头的灯光,裴予陌早已熟睡。她悄悄爬起来,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街道。这是一条繁华的马路,红尘喧嚣,即使是半夜,依旧有汽车呼啸而过,一直没有停止。
林熙阳和季滟订婚了,也许不久以后,他就会成为她的姐夫,搬进季宅,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老天为什么要如此安排?难道真的是一报还一报?自己从季滟手中抢走了裴予陌,便要还给她一个林熙阳?千寻可以狠心拒绝林熙阳的纠缠,但是,如果真的日日和他见面,在季滟眼皮底下,他们如何把戏做得完满无缺滴水不漏,让季滟察觉不出一点异样来?如若真的想杜绝伤害,她只有一条路可走,那便是永远离开季宅,离开n城。
她果真不属于季宅,一次次回归,又一次次远离……正想得出神,一阵熟悉的男性体味慢慢接近。下一刻,她落入了温暖的怀抱。
“为什么还不睡?又在发呆?”裴予陌宠溺地把玩着她的发梢,鼻息吹在她脖颈上,痒痒的,扰乱了汗毛孔的自由呼吸。她转身,用两只胳膊缠住他的脖子,说:“我过几天就要回w城了,你会不会想我?”
“想,现在就开始想。”在他长长睫毛下的瞳孔里,她看到了脉脉的深情。良久,温暖湿润的唇覆盖了下来。此生,拥有裴予陌深刻强烈、毫无保留的爱,是她最大的幸福。所以,她应该安静地满足,不再想着其他人。林熙阳,只是她的记忆中划过的一道痕迹,需要永远藏匿……
第四卷:只是当时
未来
清晨,裴予陌从睡梦中醒来,呢喃着轻唤“千寻”,却无人回答。一下子惊坐在床上,身旁,早已不见了她的身影。床单上一点褶皱也无。这才记起,千寻已经回w城了,短短半个月,却像过了半辈子那么久。寂寥的屋子里,仿佛还存留着她的气息。千寻在的时候,每天早上起床,餐桌上都有做好的早餐,宁波汤园、西式煎蛋、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下班回家,用钥匙转动锁孔,门开处,便能看见那个害他工作时不得安心的面孔。而现在,只有一屋子沉闷的空气。裴予陌打开窗,让凉风吹进来,驱散房间里的燠热,却驱不走心头的寂寞和对千寻的思念。
他正想给千寻打电话,门铃突然作响。这个时候,会是谁呢?走过去开门,站在门外的居然是季安澜。看到他惊异的表情,季安澜扬了扬眉:“不欢迎我?”“当然不是。”裴予陌请他进屋,“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我对你的行踪一直了如指掌。”季安澜在沙发上落座,“包括你离开n城,去w城找千寻,然后又回到n城,租了这套房子,和千寻同居。”裴予陌微微有点不安:“我们并没有……”“原来你也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占了我女儿的便宜,吃干抹净,翻脸不认。”
“请您相信,我对千寻是真心的。”裴予陌笃定地望着他。“开个玩笑,我当然相信你。”季安澜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你没让我失望,这么快就追上了千寻。”这时,厨房里响起一阵水煮锅沸的声音。裴予陌说了一声:“对不起,请等一下。”转身走进厨房,将宁波汤圆盛进碗里,端上餐桌。“您要不要来一碗?”裴予陌问。季安澜摇摇头:“我已经吃过了。这就是你的晚餐?”“嗯。千寻住在这儿时,会煲好吃的汤,还有她独门秘制的香菇鸡丝面。她现在去w城了,我只能将就着吃,反正也没什么胃口。”“你把我女儿当保姆啊?”季安澜皱皱眉,“千寻的厨艺这么好,你将来有口福了!”
将来?裴予陌的心情黯淡了一下,千寻并没有许他一个将来。季安澜看他一眼,沉默半晌,淡淡地说:“季滟要结婚了,婚期定在下月8日。”
“这么快?”裴予陌问,“是和那个叫郝晨的吗?”“你也知道郝晨?”“听公司的同事偶尔说起。俞氏未来的驸马爷,这个名字早就在坊间流传。”
“俞氏的驸马爷原本是你。”季安澜眼神犀利地从他脸上划过:“离开俞氏,离开季家,你后悔吗?”裴予陌迎视着他的目光,字字掷地有声:“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后悔两个字。”
“可是,我今天来,就是为了请你重回俞氏。”裴予陌满脸讶异,难以置信。季安澜叹口气,意味深长地缓缓对他说:“我年纪大了,掌管俞氏这么大一个企业,越来越力不从心。而郝晨学的是美术,搞广告创意还行,管理企业则完全是个门外汉,而且他的性格也不适合从商。想来想去,只有你有才能和魄力接替我的位子,作俞氏集团的掌门人。”
“可是,我和俞氏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怎么会没有关系?”季安澜狡黠地一笑,“难道你不想成为季家的女婿吗?”
“我当然想,可是……”裴予陌背过身,面朝洒满落日余晖的阳台,阴影留在他的身后。
季安澜知道他在顾虑什么,说:“既然想作季家的女婿,就必须承担作女婿的责任。我只有两个女儿,季滟的丈夫不适合,我只能寄希望于千寻。除非你不想和千寻结婚……”
“但这是俞氏,不是季氏。”裴予陌打断他的话。“下个月,俞氏就正式更名为季氏集团。”裴予陌转身,面对他,既意外又震惊:“俞氏真的要更名?”季安澜瞟了餐桌上的碗一眼,说:“再不吃,汤园就要凉了。”裴予陌木讷地吃完汤园,索然无味,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其实,俞氏更名为季氏,包括季滟的婚事,均遭到了俞梦瑶的强烈反对。奈何季安澜今时不同往日,再不用仰仗俞家的鼻息,集团公司也被他扶植的亲信所掌控。现在缺少的只是一个接班人。
“除了你,我再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季安澜坦诚地说,“既然你打算娶我的女儿,掌管家族企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而且,季滟的母亲对不起你,就把它作为对你的补偿,也可以弥补我对千寻的亏欠。”这件事,季安澜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既能为自己的企业留住一个人才,肥水不流外人田,又能将千寻留在季宅。裴予陌屏息良久,低声说:“你给我时间考虑一下,最起码要和千寻商量。”
“好,我等你的答复。”季安澜离开后,裴予陌拨了千寻的电话,却并没有提及此事,只扯了一些吃了饭没有、最近过得好不好之类的闲话。他不想给千寻压力。在经历了这么多的爱恨情仇后,他很想带着千寻,远离季宅,远离一切是非,过平静安稳的生活。对于掌管俞氏企业,裴予陌没有丝毫兴趣,今晚季安澜的到来,倒提醒了他另一件事:虽然三年期限未到,他还是希望能早点揭开谜底,希望千寻能许他一个未来。这天下午,裴予陌走进n城最大的珠宝店,柜台小姐立刻迎了上来,热情地问:“请问您要买什么首饰?”“我想向女朋友求婚,能帮我挑选一枚合适的戒指吗?”小姐脸上立刻显出失望的神情,这样一个气宇轩昂、面目诱人的男子,居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还要向女朋友求婚。在柜台前挑选了很久,裴予陌才选中一枚色彩和造型都很独特的钻戒,一圈粉红色小水钻,围绕着一颗蓝色的心形钻石,璀璨夺目,瑰丽迷人,象征着完美爱情。钻石之所以拥有无与伦比的慑人美丽,是因为大自然的神奇造物力量,把它淬化成世上最坚硬的天然宝石。多少沧海桑田,多少物转星移,钻石始终书写着一份无坚不摧的的坚韧。就如同他和她的爱情,在茫茫人海中,如电光火石般相遇,始终无畏世事的变迁而日久弥坚。
“能不能在指环上刻几个字?”裴予陌问。“没问题。”柜头小姐目光痴迷地落在他脸上,世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这么完美的五官,配上尊贵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从童话书中走出来的王子。从珠宝店出来,裴予陌路过一家音响店,信乐团正声嘶力竭地吼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一对情侣与他擦身而过,走了几步,那个女子突然转身,怔怔地凝视着他。
“裴予陌……”裴予陌回头,与她面对面相望:“季滟,你还好吗?”季滟没有说话,拼命稳住自己的呼吸,目光久久地盯在他脸上。郝晨发现她从未有过的热烈眸光,不由仔细打量起了对方。这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穿着黑色的棉布休闲服,长着一张异常英俊的脸,眼神清澈锐利。“这位是你的男朋友吧?”裴予陌很快恢复平静,盯着这高大陌生的男子,留着很精神的平头,肤色黝黑,眉目英挺。“你是……”郝晨迟疑地问。“他现在是千寻的男朋友。”季滟忍不住开口,替裴予陌回答。裴予陌有些意外,目光移回到季滟身上,她凄凄恻恻地笑:“我都知道了。怎么千寻没有告诉你吗?”千寻的男朋友?郝晨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了僵。她真的有了男朋友,而且外形如此出众,气质俊挺不凡。千寻确实没有告诉他。裴予陌被季滟的问话狠狠呛了一下,说:“听说你们要结婚了,恭喜。”
季滟讶异:“你已经知道了?连千寻都不知道呢。”“我会告诉她的。”裴予陌冲他们点点头,说了一声“再见”,很快转身离开。
季滟望着他的背影,毫不留恋地,一点一点地,隐没在街头喧嚣的人群中。
谁能想到,这个男人曾经是她的未婚夫呢?他说话的语气,就好像是对一个街上偶遇的陌生人。
还是那样倨傲、孤独、冷漠,真想象不出,他对待千寻是怎样一副态度?温柔似水的、情意绵绵的、深情款款的……晚上,裴予陌和千寻在qq上聊天时,不经意地说起:“知道吗?季滟准备在7月8日结婚。”
千寻只“哦”了一声,没有再回话。他发过去一个问号:“季滟知道我们的事,你怎么没有告诉我?”千寻语塞,很久,才打了四个字:“我忘记了。”“你什么时候回来?”“7月初。”“你好象很累的样子,明天还要上课,该睡了。”“886。”千寻很快下线。前不久,台风刚刚过境。这个夜晚,宁静微凉。裴予陌躺在床上,不能睡眠。他在黑暗中摸出一根香烟,火光一闪,就会想起千寻。到处都是她,千寻,千寻……对她的想念,渐成习惯,比烟瘾更难戒除。
婚宴
没有千寻的日子,孤独难耐,度日如年。下班后,裴予陌坐了半小时的公交车,回到单身公寓。掏出钥匙开门,如往常一样,迎接他的只有寂寞的空气。鞋架上没有她的鞋子,沙发上没有她的手提包。千寻说是7月初回来,现在已是7月5日,她依然不见踪影。裴予陌正要走进书房,却听到一种异样的声响。厨房里,沸水扑扑地顶着锅盖。香气四散,飘向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吸吸鼻子,心头掠过一阵狂喜:是她回来了!未及转身,一个温软芳香的身体已从背后掩至。“千寻!”他猛然回转,紧紧拥抱她,生怕眼前的她又会突然消失。一个多月的分离,裴予陌默默地体味着每一种心情,焦虑、沮丧、恐惧、思念、牵挂,此刻全都汇聚成强烈的渴望。她的黑瀑一样的长发,奶油一样的肌肤,柔软的身子,娇嫩的双唇,全都是他的渴望。
等不及天黑,他将她抱进卧房,一边吻着她,一边喃喃地控诉:“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接站?”千寻嗔笑地撇嘴:“人家想搞个突然袭击,看你是不是趁我不在的时候金屋藏娇。”
“金屋没有,阿娇倒有一个……”他把脸埋在她柔软的胸前,贪婪地吻着她每一寸肌肤。千寻在他怀里微微挣扎:“厨房里还煲着鸡汤呢。”“我不要喝鸡汤,你就是我的鸡汤。”裴予陌喘息着说,语气活像一个赖皮的小男孩。对热恋中的男女来说,世上任何美食都抵不过一场激情的盛宴。于是,千寻不再出声,轻轻环抱住他的腰,在奇妙的令人眩晕的快感之中,她闭上眼睛,脸颊红润光泽,带着盈盈的浅笑。裴予陌,他是她遇见过最强壮热烈的男人。她何尝不想念他?想念他可以倚靠的肩膀,宽阔温暖的怀抱,深沉如潭的眼睛……直至最终,锅里的鸡全都烧糊了。两人只好打电话到楼下餐馆叫外卖。香喷喷的蛋炒饭,配了清淡的鱼丸汤,也是不错的一顿晚餐。裴予陌食指大动、狼吞虎咽,一边说:“你父亲来找过我,想要我回俞氏集团。”“回俞氏?”千寻嘴角的笑意凝固了。“嗯。他希望我作俞氏企业的接班人。”“你怎么想?”她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我无所谓,主要看你是什么态度?”他盯着她,一脸的肃穆,“毕竟俞氏集团是你们季家的。”千寻有些左右为难,为裴予陌的前途着想,应该支持他回俞氏集团,美国圣约翰大学mba,留在现在这家电脑公司,对他来说是屈才。但如果回俞氏,他和季家便有脱不了的干系,关系会越来越亲密,以往那些恩怨纠葛又会重新回到他们生活中。“不管你做任何决定,我都支持你。”裴予陌不置可否地笑笑,心里却暗自欢欣,千寻虽然没有明确表态,却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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