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微微一愣,侧过身看着端木琏出了门,再回头,赫连奎已经从地上起身,拍着身上沾染的些许灰尘,对着妇人冷眼以待,“人都来了吗?”
端木琏急匆匆的离开了雷诺的家,一路冲回王府,心中的怒火才渐渐消了下去。一想到那人恬不知耻的戏弄自己,几番话语更是让他羞愤极了,心里依旧有着气愤,以至于情绪外露。
“琏,你去哪了?”端木琏一踏进王府,迎面遇到正欲出门的皇甫天烨。
“天烨。”
皇甫天烨看着他脸色不善,微微蹙眉,“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伸手替他将一缕乱了的发丝拨正,轻轻摩挲着端木琏的脸颊,面露担忧。
端木琏微微摇头,对着皇甫天烨露出一丝浅笑,“我没事,只是刚刚走的急了,岔了气。倒是你,怎么回来了?那人找到了?”
端木琏知道他这几日为了搜寻那人的下落,整日在外忙碌,往往一大早出门,到了深夜才归来。以至于这几日,两人能够见面与说话的机会都少了许多。
皇甫天烨摇头,神情凝重,“人还没找到,不过有了一些消息。”话虽这么说,却丝毫不见喜色,反倒让端木琏更加担心。
“没事,你不用担心,只要他还没逃出京城,找到他只是时间的问题。”皇甫天烨见他担心,安抚道,“景儿他们都该睡醒了,你进屋陪陪他们,最近外面不安全,还是少出门吧。”
端木琏点点头,“我知道。”想起今日出门遇到的那事,端木琏自是绝了再去探望的念头。
瞧见皇甫天烨要离开,端木琏微微张口,最后只说了句:“你自己也小心。”
皇甫天烨笑着道:“我会小心的。”
两人又说了几句,皇甫天烨才依依不舍的出了门。
端木琏看着皇甫天烨出了门,咬咬牙,吞下心头的疑虑,转身进屋。
夜,浓重漆黑,不见一丝月光,就连星星也躲进厚厚的云层,不敢露脸。
煤油灯噼里啪啦的燃着,将简陋的房间照亮。房间里,一人坐在简陋房间里最好的一把椅子上,手中摩挲着一块玉佩,灯火下,玉佩呈现出诡异的红,仿若人血干涸后的暗色,带着一股阴晦之色,又隐隐显露出红光。
冷漠的眼自玉佩上移开,看着跪在下方的人。那是一个邋里邋遢,蓬头垢面的乞丐,若是端木琏在此,必会认出这个佝偻的匍匐在地的乞丐就是当日抢夺了赫连奎玉佩的那个叫花子。
此刻,这个叫花子战战噤噤、哆哆嗦嗦的跪在地上,连个大气也不敢出。
他原以为得了这块玉佩能够卖个好价钱,也好让他舒舒服服过一段悠哉的日子。哪想到,那些银子还来不及挥霍,就被人抓住。低下着头,入眼的只是左右两边抓他而来的两个人的双脚。
想起那两人毫不手软的将自己一顿爆打,虽不致死,却也让他全身疼痛异常。因此他也明白,自己惹到了不该惹的人。而此刻,那个不该惹的人正坐在自己的面前,看着自己,也掌握着自己的性命。
“我该感谢你,只是抢了玉佩,而不是要了我的性命。”赫连奎一手拿着玉佩,一手撑在椅子把手上,托着下巴抬眼看着地上的叫花子,语气轻松,却让底下的人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叫花子畏畏缩缩的抬起头,却在触及赫连奎那双冷漠无情的双眼之时,惊吓着俯下身,结结巴巴道:“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爷,是小人的错,爷想要打想要骂,还是把小人当奴隶都行,求爷饶了小人的一条贱命吧……小人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小人的命不值钱,但是小人的家人还需要小人来养活……求爷饶了小人的贱命吧……”
刚刚抬眼看到赫连奎眼中浓重的杀意,叫花子再傻也知道自己的死活全在那人的一念之间。尊严算什么,活着才有命,有命才有尊严。重重的磕着头求饶,叫花子全然不顾额头磕出的鲜血。
赫连奎冷眼看着地上逐渐形成的一摊血迹,面露嘲讽,“海宁,你说我是喜欢随便杀人的主吗?”话一出口,明显的看到那叫花子一个怔愣,赫连奎脸上的嘲讽之意更深。
被唤做海宁的男人对着赫连奎福身,恭敬的回答:“主子慈善。”
“哈哈……”闻言,赫连奎大笑起来,“听到没,我是一个慈善的主,最不喜欢看到鲜血了,赶快把你那些血迹给我收回去,真是污了我的眼。”笑容一收,眼神立即冷了下来,眼底的杀意弥漫开来,让叫花子抖动着身子却怎么也不敢动弹。
身体上的疼痛怎么也比不上面对死亡时的害怕,叫花子不知所措间,又听到男人的声音,只是这一次,却加深了心头的恐惧。
“海波,告诉他,怎么把血迹收回去。”
“是。”
另一个男人应了一声,渐渐走近叫花子的身边。就在叫花子想要反应之时,被人一把抓住了头,猛地按在地上,耳边,传来男人毫无波动的刻板声音,“舔干净。”
叫花子被人按着头,抵着地上那一摊血迹,额头上的伤口处依旧流着鲜血,形成更大一片。那摊血迹看的赫连奎眼神更冷。
常年跟在主子身边,两个手下自然能够感受到主子的情绪变化,海波不敢迟疑,按着叫花子的头,再次说道:“舔干净。”
嘴巴跟鼻子紧紧贴着地面,叫花子痛苦的张着嘴,“爷,求爷饶了小人的贱命。”艰难的说着,伸出舌头开始舔舐地面上的血迹。
地面本就不平整,散布着许多细小的沙粒与小石子,不一会儿,叫花子的舌头已经被那些小石子给割开了一道道口子,嘴角溢出血丝,伴随着痛苦,依旧艰难的舔舐着。
赫连奎冷眼看着趴在地上舔着地面的人,手指摩挲着玉佩,指尖传来的温度让他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
这块玉佩自他出生起就戴在身上,说起来,还是第一次离开自己身边数日。那是西蒙国用来证明王子身份的唯一凭证,也是象征着王子权利的凭证,拥有它,你才能调兵遣将,它就相当于虎符,让士兵听令的利器。
西蒙的军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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