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第二百三十七章
结束了短短十天的“蜜月”后,在某个男人看上去十分娴熟的驾驶技术下,狭长优美的直升机嗡嗡地驶离法兰克福,螺旋桨盘旋着飞过了无数风景秀美的山水和城市,最终落在了维也纳的一座私人停机坪内。
进入了一月中旬以后,欧洲的天气越加寒冷。这几天里如果是去像意大利、法国这样的地方那还好,气候还算湿润温和,但是在挪威的大峡湾里,戚暮却是吹了不少森寒的海风,如今再一下子回到了温暖舒适的维也纳,他更是感到了春天般的暖意。
将直升机和必要的设备都交给停机坪相应负责的工作人员后,戚暮和闵琛便回了维也纳的公寓。
长时间的跋涉,以及这场途径十多国的旅行,即使是再精力充沛的人也无法完全适应,因此两人都是稍稍休息了半天,才完全地恢复精神。
精神养足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准备合奏会的事情了。
对于这件事,闵琛难得地没有假手他人,而是由他自己亲手来一一操办。按照闵琛的说法是,丹尼尔也有他需要去忙碌的地方,合奏会的事情就由他来操作就可以了。
对此,戚暮并没有想太多,在闵琛开始进行相应的策划案的时候,他还在一旁不停地帮忙、补充,尽到自己的一点力。
而戚暮所不知道的是,当丹尼尔一不小心得知他和闵琛即将举行一场合奏会,并且闵琛竟然以“不要麻烦丹尼尔了”这种理由拒绝自己的帮忙后,丹尼尔真是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说好的不要麻烦我!!!所以就是把更复杂的事情全部都推给我·来·做吗!!!!”
埋在柏爱未来一整年的策划书、计划案中,丹尼尔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某个“体贴自己”的男人给抓出来生吞活剥了。
闵琛这个人真的很少会主动关心某件事,就像他自己的钢琴独奏会,一年能有一场就已经是上帝在开玩笑了。这个男人的懒是刻在骨子里的,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亲自动手,不到最后关头也不会正眼去看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是对于这次的合奏会,闵琛却是完完全全地放进了眼里的。
从一开始的场地选择、布置安排,到后来的嘉宾邀请、门票投放,甚至就是在演出当场戚暮选择哪一把小提琴、他自己使用哪一架钢琴,都做了详细复杂的考虑。夸张到有5cm厚的策划书,足以证明这个男人对此次合奏会的重视程度之高。
甚至当戚暮发现对方竟然已经在考虑现场的灯光安排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地开口说道:“……舞台布置这件事,是不是要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一点?闵琛,我想普莱耶音乐厅的工作人员应该会将这些事情考虑妥当的。”
连灯光布置都不想拱手他人——某个男人对本次合奏会的热情,由此可见。
这次戚暮和闵琛的小提琴、钢琴合奏会决定放在法国巴黎的普莱耶音乐厅中举行。是的,既不是维也纳爱乐金色大厅,也不是柏林爱乐音乐厅,就是普莱耶音乐厅。
之所以选择普莱耶音乐厅而不是其他两个音乐厅,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与维爱、柏爱避嫌,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很喜欢巴黎这个地方。
首先,假设合奏会的地点放在了维也纳,那么戚暮作为维爱的首席,自然没有任何问题,可是闵琛作为柏爱的首席指挥兼音乐总监,却显得有些厚此薄彼了。而同样,如果把地点放在柏爱音乐厅,照样会有一样的顾虑。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国巴黎普莱耶音乐厅就成了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在听闵琛决定了演出地点是普莱耶音乐厅的时候,戚暮还有些犹豫:“再过两周就要开始演出了,我们突然要借用普莱耶音乐厅……会不会有点强人所难了?毕竟那是普莱耶音乐厅,并不是随便的一个小剧院。”
对此,闵琛却是气定神闲地伸出了自己的咸猪手,抚摸着自家青年嫩嫩的小手,反问道:“所以……你还记得,这次要进行演出的,是谁吗?”
闻言,戚暮倏地一愣,他下意识地问道:“难道不是你和我?”
听着这样的回答,男人凌厉清冷的凤眸里露出一抹微弱的笑意,他轻轻颔首,不动声色地伸手拦住了青年精瘦的腰身,道:“对,既然是我们……那为什么你还会觉得是强人所难?”
一般而言,全球各大顶尖音乐厅都会不定期地邀请世界著名的乐团、音乐家进行演出。音乐会这种事是互利双赢的,音乐厅可以借此获利、并且收获名声,而音乐家和乐团也可以达到获得收入以及增加知名度的作用。
事实上在最近一年内,确实有不少世界著名的音乐厅向戚暮投来了橄榄枝。身为乐团的首席,戚暮一般都会与维爱进行合作,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可以自己独自开小提琴独奏会了。
这么一个长相俊秀、实力出色的年轻小提琴家,简直就是每个音乐厅眼中的香饽饽啊!与之相同,闵琛的名字早在十几年前,就是各大音乐厅邀请名单上的头一位,虽然很少有音乐厅能够邀请成功的。
所以这次能够同时邀请到戚暮和闵琛同台,想来对于普莱耶音乐厅来说,也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更何况,不久之前才曝光了某件“大新闻”啊……
想通了这件事以后,戚暮便没有再去犹豫,但是当他回过神的时候,却感觉到一双炙热宽厚的手正在自己的腰间轻轻摩挲着。那动作暧昧旖旎,甚至使坏一样地在他腰间的软肉上按搓,让他生理性地便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啪——”
用力地将某个男人的咸猪手拍掉后,戚暮抿了嘴唇:“别动手动脚的,继续看一下关于特邀嘉宾的事情,知道吗!”
被狠狠训斥了一番的闵琛:“……”
过了半晌,在书房昏黄温缓的光线中,闵琛再次凑不要脸地伸手揽住了自家青年,并且在对方即将再次伸手拍打的时候,突然低声呢喃道:“我很喜欢巴黎。”
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戚暮倏地一愣,一下子也忘了自己该拍开某人的手了。
晕黄的光线从天花板的吊灯上照射下来,让男人本就深刻的五官更显得立体了几分。虽然父亲是德国人,但是闵琛的长相却几乎完全随了他的母亲,很难看出一点西方人的踪迹,大概也只有在微微深陷的眼窝和高挺的眉骨上,才可以看出一点日耳曼的血统。
“两年前的那天,我从伦敦赶到了巴黎,我当时还在犹豫……我对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是黑胶唱片在唱片机上嗡嗡低唱,非常好听:“从伦敦到巴黎,再从戴高乐机场到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我的心里非常踌躇。”
顿了顿,闵琛语气郑重地说道:“我以前从来没喜欢过任何人,戚暮。”
伸手拉住了男人修长的手,戚暮也轻轻颔首:“嗯,我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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