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奴?熟枫莲卷》第六章〈戏丝〉之七(偶师泯灭天良,行?走肉分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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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具生人偶,使了有一段时日。」走查吏说:「每使一回,那宿主的魂肉都会循着魂丝的轨迹,被偶具吸食。」他也摸上那偶具的手臂。「所以您摸到的偶,才会有肉。」

戏贩这时也说:「再过不久,这宿主大概会被吸食殆尽。」

「然後,这偶,会变成『行屍』。」肃离心知肚明。

「等行屍都不堪用了,就会降为『走肉』变卖。」走查吏说:「据说尚有等级之分。宿主三十以下,走肉可卖给富妇作养颜保春的食料。三十至五十,还可以勉强作植种婴瓜的肥食。五十以上,肉老了,什麽都不堪用,就喂给官家的猛犬吃,让牠们识得人味,好捉人犯。」

肃离的拳头握得死紧。将魂丝牵成生人偶──这是多麽歹毒的报复,让人死後连灵魂都不得安息,并且还要再死一回。

会委托偶师,利用宿主的魂丝制成生人偶,起初的目的,其实只是发自妄想操纵他人行径与心智的慾望──如同那些在庙会上搬演的傀儡戏一般,偶具的手脚行动,皆任由偶师操控。

但这操偶术却有一层连偶师都控制不了的风险。每操使一回,魂丝便会产生一股吸噬的後座力,一点一点地啃食着宿主的魂魄与血肉,然後丰饱偶具本身。最後,宿主会被吃得精疲力竭而亡,生人偶则将转为不再需以魂丝牵动的个体,而成「行屍」──活生而有血肉的人,却无魂、无魄、无意志。偶师发现这作用後,便也顺势而为,有效地「善用」这些行屍,如充作死士,或给人担罪的替死鬼,这从中又能抽一笔佣金,利润颇丰。

然而行屍无魂魄封固肉身,因此腐烂极快,溃而不堪用的行屍,即降为「走肉」等级──没有人会再称他们为「人」,而将它们视为摆在摊档上待价而沽的「肉」。正如走查吏所言,肉又可依宿主年纪而分品级,这三层价钱虽有所差,但对偶师而言,都不无小补,并且是──极尽的,「物尽其用」。

因此,当少司命陛下知道有这种术师在大禁国土上执业时,大为震怒,视此师为天下最肮脏之污垢,甚至说出:「若死,此师该为千刀万剐之首!」这句令众臣深感惊骇之语。

而主母,竟然敢对寻奴下如此狠手。

肃离极力压抑怒气,咬牙问:「寻奴,寻奴的偶,在哪儿?」

一行人又穿过一排排的偶,找到了一只绑着微亮魂丝的素木偶──尚无五官轮廓,赤裸的偶身还散发着刚刨开的松木清香,连刀刻的痕迹都仍残留刺人的木屑。而偶身的脚底下,用朱砂写了「寻奴」二字。

若他发现得晚,他的奴,就会被这具丑陋的偶给吃了。

他绷着声音下令:「割断魂丝,偶身作证,我要告翻这批始作俑者。」

两名走查吏一前一後,合作要将寻奴的偶身卸下。忽然,戏贩一震,赶紧往後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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