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她似是想到了什麽,到厨房拿了两罐果酱。
根据连慕穆写的地址,路笙坐上计程车回到了那个位於城郊的地方。看到路笙回来,连慕穆道:“我还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我就住在这儿了。”说著,路笙拿出果酱放在桌子上,接著拉著连慕穆道,“穆穆,我们去买衣服吧!”
拗不过路笙,连慕穆带著路笙出去。买衣服,买日用品。看著路笙的阵势,俨然是准备在连慕穆家里长住。
买东西的过程中,连慕穆多次觉得自己不知道该怎样评价这个大小姐了。对於商贩的报价,她从来没有砍价的概念。在她用两百五十块钱买了一件连慕穆五十不到就能够买到的T恤并且还和连慕穆感叹东西很便宜後,连慕穆就毅然挑起了替路笙讨价还价的任务。而路笙在一旁看得自然是觉得很是神奇。
连慕穆陪著路笙从中午折腾到了天黑。为感谢连慕穆配了她那麽久,路笙提出要请连慕穆吃晚饭。
路笙原本是想要带连慕穆去她认识的餐厅吃饭,但是却被连慕穆带到了她昨天被连慕穆带过去的那家小饭馆。没有拿菜单,连慕穆熟练地点出了四个菜外加一个汤,又要了一大瓶碳酸饮料。
路笙问她经常来这家店吗,连慕穆答道:“我在这家店打工。”
“那我也要打工!”路笙立刻道。
连慕穆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了路笙几回,而後无奈地道:“你会吗?”
“你教我呀。”路笙笑眯眯地道,“我会认真学的!”
这时候,菜端了上来,连慕穆立刻对端菜上来的一位开起来三十多的妇女道:“老板娘,她提出要来这里帮忙,工钱什麽的看著给吧。”
“是穆穆的朋友吗?”老板娘问道。
“算是吧。”
“那没问题啊,”老板娘笑著看向有些紧张的路笙,“明天你就和穆穆一起过来吧。”
路笙的工作就算是这样敲定了。
但这只是附属时间,两人来到这里的目的还是来吃饭的。对於路笙而言,这样的饭菜她还是第一次尝试。虽然感觉有些怪,味道自然也比不上她一直都吃的顶级料理,但是,能够和别人一起吃饭,使得不管什麽在她嘴里都是无上的美味。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一直都希望的。不需要多麽精致华贵,只要能够和自己喜欢的、能给自己安全感的别人在一起就行了。
每天上午十点,路笙和连慕穆就穿过两条弄堂到了那家小饭馆,然後帮店里的忙。一开始,路笙当然是难以适应其内的各种工作,连慕穆满以为这个百分百的大小姐很快就会受不了这种小饭馆艰苦的环境而放弃,却没想到在一个礼拜後,她不但完全克服原本心理上的各种障碍,工作也开始上手。
再加上她面对客人时候露出的甜美笑容,以及不管客人说什麽都会平心静气回答的态度,店内的生意火爆了很多。而老板娘自然也是很满意这个虽然还是偶尔会显得有些笨手笨脚的新帮工。
在她开始工作後的大约半个月後,一堆人吵吵嚷嚷地进了饭馆。已经是习惯性的,路笙立刻出声招呼,在看到来人的瞬间,她一下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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