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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清林解释说,姚珊钰原本在大学夜间部上课,而且还有一份计算机文书的工作。但是后来因为已经搬出来住,还得支付房租,经济压力骤然增大,所以一直拼命加班与兼职,身体也很是受不了。因为实在忙不过来,姚珊钰所以只好在去年十一月办休学,专心工作。

姚怡岑也是这样。平常在技术学院上课,还得去早餐店打工。姊妹两人在外头生活,本来负担就很重,所以珊钰她实在很难容忍洪国易这种白吃白住的行为。

姚怡岑光靠打工,要负担生活费、房租以及学费已经很辛苦,如果再加上还得帮洪国易付房租,这已经远远超出她的能力范围。而让姚珊钰来帮忙垫付这笔钱,更是没有道理的事,她们俩的经济压力都很沉重,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来。如果让姚家姐妹的父亲姚朝陆来出这笔钱,那是更不可能的事。他本来就已经在反对小女儿怡岑与洪国易的交往,此时让他来出钱,他肯定会破口大骂,领怡岑回家的。

罗天雄又问姚珊钰的同学黄纹璇对洪国易的看法又是怎样的。

“纹璇在一家人寿公司上班,地点也在东区。”蒋清林仔细想了一想才说。

黄纹璇的工作量很大,做人寿业务员是件劳力劳心的工作,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客户,一不小心还要挨骂。更有甚者,还会遇到色狼型的客户,这种客户就是吃定了年轻貌美的女性业务员,以签单的条件来诱惑年轻女子。所以可以预料,黄纹璇的工作压力非常大。

她通常一回到家倒头就睡,根本不想去管怡岑和洪国易的事。而且,既然洪国易先前的房租既然都已经由怡岑负担了,洪国易是不是继续住在屋里,她好像根本没有什么意见。

侦讯至此,洪国易和姚珊钰的冲突导火线,也渐渐明朗。

洪国易确实有杀死姚珊钰的动机。

姚珊钰不仅反对妹妹和洪国易继续交往,还可能和洪国易有金钱纠纷。洪国易确实有可能在气愤至极、失去理智之余,将姚怡岑杀成重伤后,还连带迁怒姚珊钰,将她砍死。

可是,如果蒋清林说的是实话,洪国易根本不该杀死黄纹璇和黄庸宪呀!这对情侣与洪国易完全没有任何矛盾,为什么他们会死于这场杀戮之中呢?

罗天雄百思不得其解。他站在窗边点上了一根香烟,望着远处的另外几幢社区里的住宅。那边几幢楼的阳台上,站着很多好奇的住户,朝着九号楼指指戳戳,似乎还在讨论早晨的那起命案。在他们的眼中,只知道有人跳楼自杀身亡,而不知道在这起自杀案之后还藏着这么多残忍、诡异的罪行。

而最让罗天雄弄不明白的是,到底在洪国易的心中,还藏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杀机?

读者推理时间

*灭门血案凶杀动机!

手段凶残的谋杀案,现场状况相当凄惨!然而,单纯的男女分手谈判破裂所导致的谋杀案,为什么会波及到毫无干系的黄纹璇与黄庸宪呢?

凶手的轮廓(5)

(一)嫌犯洪国易的谋杀企图无意间被两人识破了吗?

(二)洪嫌与此二人有不可告人的感情纠葛?是因为洪嫌爱上了黄纹璇?还是姚珊钰与黄庸宪有暧昧关系迫使洪嫌痛下杀手呢?

(三)或者,根本是因为洪嫌酒后乱性或吸毒瞌药导致的无差别杀人事件呢?

*各位亲爱的读者,您从前半段的案发过程与证人们所叙述的证言中,看到蛛丝马迹了吗?

鉴识报告(1)

分局刑事组第一次召开洪国易杀人案的记者会,并邀请了新闻界的一些朋友参加。由于凶手手法异常残忍,并造成三死一重伤的惨剧,而凶手犯案后随即自杀,其动机仍然疑点重重,唯一的幸存者至今也昏迷不醒。各家报刊杂志接连几日都用大版篇幅进行了报导,并对事实真相进行了各种个样的揣测,记者们为了了解更进一步的情况,因此都纷纷赶到了警局的新闻发布会场,熙熙攘攘的记者将会场挤得水泄不通。

主持情况通报会的,是林水森刑事组长。这几日来,他被这起案件搞得焦头烂额,眼睛也因为长时间没睡眠,而显得红肿不堪。

“关于这桩命案,”林水森起身,在讲台前报告:“凶嫌洪国易,二十三岁,目前在车厂担任钣金工人。今天清晨,洪国易疑因感情纠纷,杀害刚分手的女友、十九岁的姚怡岑,女友的姊姊、二十一岁的姚珊钰,以及同住的黄纹璇和其男友黄庸宪,分别是二十二岁和二十六岁。”

林水森顿了顿,下面的记者顿时相互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林水森看了一眼记者的反应后,继续通报警方的发现。

当我们抵达现场时,洪国易已经跳楼自杀,当场死亡。除了姚怡岑还有生命迹象之外,其它三名被害人已经死亡。目前姚怡岑还在国军台中总医院接受治疗,目前还没有脱离险境,无法接受警方侦讯。

在命案现场,我们起出一柄长刀、一柄短蓝波刀、一副手铐,和一把玩具枪,其中这柄长刀沾满血迹,经初步鉴定,我们认定这应是主要的作案凶器。现场还找到两个白色的大塑料袋,相信应该是洪国易在杀害姚氏姊妹之前,曾经将塑料袋卷成长条形,绑住两人的嘴巴,防止她们喊叫。

我们还找到一封洪国易所写的遗书。这封遗书有数百字,里面提到一位名叫宜真的女子。我们怀疑,洪国易的杀人动机很可能与这名叫宜真的女子有关。此外,洪国易在遗书中还声称,因为没有办法处理好与姚怡岑的感情问题,所以才会做出如此不该做的事,他还不断对父母道歉。

由于遗书的字体工整,并没有沾到任何血迹,所以警芳认为,洪国易的杀人行为应是有预谋的,遗书是在行动以前就早已经写好的。信末写上“国易绝笔”四个字,这表示他在犯下罪行以前,就做好了畏罪自杀的念头。

林水森刑事组长在简单通报完案件情况后,停顿了一下,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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