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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伯母!”继承了前主部分记忆,文瑾知道这是二伯家,爹死娘嫁人,她是孤零零一小孤女。这几天,一边养病,她一边熟悉环境,知道生活在一个闻所未闻的朝代里,叫什么巨荣,皇帝姓钱。

她也姓钱,可惜,皇帝不是她姥爷,悲哀。

钱家所在的小镇,叫林津,往北五六里,就是大山,那里山峦叠嶂,层林尽染,景色美丽得如诗如画。

正是丰收的金秋时节,镇上的人,几乎都跑到山上采摘野果了,当地的人,把这项活动,叫赶山。

“瑾儿叫我吗?”韦氏在纺线,嗡嗡地摇着纺车,声音从北边的屋里传出来。

对了,本主钱文瑾,是个见人就发怯,十天难说一句话的木头人儿,难怪韦氏惊奇。

“二伯母,明天,我跟着文翰哥去赶山吧。”

镇上就有收购山货的,立刻就能变成铜钱,换回粮食。

“赶山?”韦氏惊讶地问完,忽然放下手上的活儿,从屋里冲出来,把文瑾吓了一大跳。

“你文翰哥赶山去了?”韦氏的脸上,全是焦急:“文翰去赶山了?这孩子怎的这么犟?山上有狼,前几天,你姑父还说,邻居让狼趴脊背上了!”

姑父杨柄娃说得神乎其神,邻家肩膀被狼爪抓得稀烂,据说,若不是拼命缩着脖子,狼没法下口,一起赶山的人听到呼救,过来赶跑了狼,不然,早就没命了。

“往年只有后山有狼,今年前山也有了,听说是一窝呢,两只大狼,还有一窝狼崽。”韦氏念念叨叨,捶胸跺足,可面对文瑾,她又能怎样?最后,情绪略微平复,还是返回纺线了,工钱早就借着花了,她是个守信的人,就是挂念儿子,也不忘还债。

嗡嗡的纺线声里,夹杂着喋喋不休的念叨,文瑾能够听出韦氏心里的不安与担忧,可她,又想不出办法安慰她,心里也有些后悔给她说了那话。

韦氏给文瑾道,“你去门口张望一张望,看你文翰哥回来没。”

文瑾应声出去。现在,赶山的人都一起出去,人多,狼就不敢出来,虽然不比以前收获大,也不是那么危险的。

谁在秋天不赶山呀,还能因为怕,就不生活了?

二伯念过书,写一手好字,平日替人写写算算,本来能养活一家人,他就是脾气太好,常常被赖账不给,一年半数血汗都收不回来。

文瑾已经决定了,自己这身体已经大好,明天就去赶山去!

她在竞争激烈的上一世,都能活得有房有车,没理由掌握了先进的思想和技能,在这里活不出个人样来!

钱家附近有个街坊叫王大山,为人热情,还是个半个猎人,每天跟着他上山的人有十几个。文翰和文瑾求了韦氏两天,一再保证紧跟大山伯,绝不乱跑,这才获准上山的资格。韦氏实在舍不得儿子冒险,可看到空空无也的米缸,她实在没法坚持了。男人的下一次收获,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她纺线的钱,早就预支了,日子逼得她实在没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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