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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氏将信将疑,小口尝了一下,眼睛瞪得像个铃铛,半天才回过神:“哎呀,怎的这么好吃?”她看看文瑾,不好意思笑了一下,“这比过年的饺子都香多了。”

“二伯母,吃吧,还多着呢,你说好吃,咱也冻一些,放到过年。二伯回来,让他尝尝我的手艺。”

“这孩子,从来没下过厨,怎么就会炒菜了?”

“这有什么难的?天天看你炒呀。”经过几个月的磨合,文瑾在韦氏面前,越来越自然,这些应付的话语,张口就来。

“娘,弟弟这是聪明呀,什么事情都能想出来,也能做出来。”文翰也替弟弟辩解。

有这样的哥哥,文瑾就是不小心露点狐狸尾巴,也不会让人抓住的。

“是啊,是啊!”韦氏再矜持,也有偶尔失态的时候,她被浓郁的香味迷惑了,只见她半眯着眼,把肉肠含在嘴里,慢慢品咂,那副享受的神态,文瑾从来没见过。

好东西要与人分享,文瑾第二天,送了一碗炒大肠给王大山家,大山婶非要还文瑾一碗麦仁做回礼。

大山伯还真信赖文瑾,竟然真把野猪皮送去熟了。

看着厚墩墩的皮子,文瑾也傻了,才想起这个时代的皮匠,根本不会把皮子剖出好多层,这可怎么办?

文瑾想了又想,在上面画出自己的脚印,裁出一双鞋底,然后在上面垫了棉布做的鞋底子,用山鼠皮做鞋帮的里子,外面用细青布做面,和铁山在一起琢磨了两天,缝出一双鞋。

本来想让二伯母做鞋,可那皮子又厚又紧,韦氏用锥子都难以扎透,还好铁山手巧,最后给捣鼓成了。

文瑾把脚塞进鞋里,来回走了走,几个男人都满眼希冀地望着:“怎么样?”

“呀,别提多暖和了,太好了!”文瑾说着,心里那个后悔呀,为何没有设计成高腰的靴子呢?仅仅一双皮棉鞋,她还不满足呀。

王家兄弟几个热情大涨,他们家男人多,每天赶山,逼得女人常常彻夜做鞋,眼睛都熬红了,要是能有双暖和又结实的鞋子,就太好了。

王铁山如法炮制,两天时间,先给自己做了一双,他们几个脚大小差不多,便都穿上试了试。

“真暖和,就是沉得很。”保山道。

“沉怕什么?结实、暖和就好。”大山一挥手,“铁山,这些天啥也别干,专门做鞋子,家里大小挨个来,咱二婶三婶和你嫂子,都可以睡个囫囵觉了。”

文瑾嗅到商机,天天盘算着,怎么把这个皮鞋做成产业,她并没打算把这个产业从王家夺到自己手上,朋友发财,自己也开心不是?王家帮她的,也太多了,自己还点人情,也应该呀。

可惜她的商业计划,有几个致命的缺陷,第一就是皮子的来源有限。

她所在的这个朝代,叫什么巨荣,皇帝竟然也姓钱,建国已历三代,正是四海平安,国富民强之时。唯一的遗憾,就是屡屡受到北方和西部少数民族的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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