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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一碗粉丝引发的血案(上)

谭宇特别後悔那天晚上带著同乡会的人去了学校後街那家新开的鸭血粉丝店吃粉丝。

更糟心的是,他把沈牧也叫了去。

沈牧是谭宇的同乡,也是他从初中暗恋到大学的人。

初中的时候谭宇和沈牧隔了一层楼,高中的时候谭宇和沈牧隔了一个班,大学的时候,谭宇和沈牧只隔一条绿化带。

穿过管理学院前面的人工长廊,再经过球场,就是沈牧正在就读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楼。院里的学生都嫌这栋学院楼的名字太长,简称它为材工楼。谭宇有自己的叫法,他在心底把这栋楼称为七号楼。十二月七号是沈牧的生日,七号也是谭宇最喜欢的数字。

谭宇踩著!啷作响的旧单车在放学後拥挤的人流中杀出一条血路,稳稳当当地停在了七号楼的侧门前。沈牧上完课都是从这扇门出来。正门人流量大,而沈牧是个喜欢清静的人,宁愿绕一段远路,也不愿意和陌生人挨挨挤挤。

谭宇掐著左手上的廉价腕表看时间,五点四十五分,还有两分锺,沈牧就该从这扇门里走出来了。

谭宇调转车头,往来时的方向骑,骑了一段又转弯。七号楼前好好的顺时针车流被他这麽一搅合,顿时交通堵塞。

“我去,这傻逼脑袋被门夹了吧!”

“擦,哥昨天买的捷安特,给刮了道口子!”

谭宇顶著唾沫和白眼,面色不改地逆著车流穿行。七号楼侧门走出一个斜挎著米色单肩包的瘦高身影。他一个急刹,堪堪停在侧门的阶梯前。

“沈牧?”谭宇装偶遇装得别提有多像了,“你去东区食堂?正好我刚上完球课,不如一起?”

沈牧抬眼看了他一眼,没什麽表情地点点头。

沈牧的单车上个月被偷了,一直没买新的。谭宇一打听到消息後每天去食堂的路上都拐了个弯,正好“巧遇”从七号楼出来的沈牧。

“今晚有同乡会,沈牧,你去不去?”

谭宇把单车骑得四平八稳,想到沈牧就坐在後座上,表情不自觉就十分温柔和荡漾。

“正好後街新开了家鸭血粉丝店,听说味道还不错。你要是有空的话,一起去怎麽样?几个老乡正好一起聚聚。”

“晚上还有实验……”沈牧语气迟疑。

谭宇立刻道,“反正我们是吃夜宵,多晚都没问题。”

沈牧看不到他温柔中夹杂著期待的表情,语调平板道,“再说吧。”

这三个字听在谭宇耳朵里几乎就等同於答应的意思,他当下就笑开了花,“那行,晚上我来找你,你做完实验短信我。”

谭宇真正和沈牧熟起来,还是在大一的时候。理工大的同乡聚会每年刚开学的时候都搞得风风火火,谭宇就是在同乡会上瞅准机会拉住沈牧一番天南海北的攀谈,让沈牧对这个其貌不扬的同乡留下聒噪印象的同时也记住了谭宇的名字。

谭宇当然不会告诉他,初中的时候每天做完课间c他都冲在最前面,为的就是看一眼沈牧遥遥不可及的背影;高中的时候他每天要特意绕道从後门进教室,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经过沈牧所在的隔壁班;更别提晚上去开水房的路上厚颜无耻地c进女生队伍,因为沈牧就提著热水瓶站在最前面;报志愿的时候千方百计地混进隔壁班打听,就差没去上人r搜索沈牧他全家……。

从大二开始,沈牧的公选课谭宇一节都没落下过,课余的时候谭宇的同学是从来找不到谭宇这个人的,因为後者不是跟沈牧在一起,就是正在去找沈牧的路上。

用狗皮膏药这四个字来形容谭宇,都是对狗皮膏药的恶意歧视。

冬天的夜晚寒风凛冽,狗皮君谭宇骑著他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全身都响的破永久,哼著单身情歌踩到了七号楼的正门前。

做完实验的学生三三俩俩的从正门的大理石阶梯走下来,谭宇一眼就望见了人群中的沈牧。他清秀的脸带著冬天特有的苍白,漆黑澄澈的眼睛却如水晶一般,格外好看。

谭宇一时都忘了摆出经典的斜倚单车pose,只是呆呆地看著沈牧下了楼梯走到他面前。

“抱歉,要帮学弟整理设备,出来得晚了。”

“没事,他们也才刚到。我们现在去赶得正好。”

谭宇很慢很慢地骑了一段路,等著沈牧坐上来。他甚至很猥琐地在想,前面下坡路有好几道路障,他要不要骑快一点,然後沈牧就可以在颠簸中自然而然地“不小心”抱住他的腰……

感觉到後座一沈,谭宇冻僵的脸都变得柔和了。他往手心哈了口气,脚下用力一蹬,载著两人的单车平稳地滑上了主干道。

“我在上订的单车明天中午就到,以後不用麻烦你了。”

02.一碗粉丝引发的血案(中)

“我在上订的单车明天中午就到,以後不用麻烦你了。”

骑到理工大後门口,沈牧下车的时候突然说了这麽一句。

谭宇整个人像是被闷棍击中,半天都懵懂地没有反应过来。

“谭宇,沈牧,你们太不够意思了,怎麽现在才到啊!”

几个相熟的同乡从不远处的路灯杆旁走过来,嘻嘻哈哈地调侃两人。

“我说谭宇,你晚上不是没课吗?怎麽拖到现在,别跟我说是为了等沈牧,好基友啊你俩!”

一夥人都嘿嘿嘿地怪笑起来,暧昧的眼神在谭宇和沈牧之间游移。

“想什麽呢你们!”谭宇拍掉肩上的爪子,看了眼没什麽表情的沈牧,哈哈笑道,“你以为我跟你们这群屌丝一样,整天不好好学习打cf,空虚寂寞恨到连男的都要意y的地步啊。别废话,今天这顿我请,都麻利地滚吧!”

“款哥啊!”一群人怪模怪样地感叹著,前呼後拥地推著两人进了新开的那家鸭血粉丝店。

“沈牧,听说你们院这届新生里有不少美女啊,给哥们儿介绍个小学妹怎麽样?”

等著上鸭血粉丝的空当,一个同乡亲昵地揽住沈牧,高壮的身形几乎完全罩住瘦瘦弱弱的沈牧。

谭宇在桌底下r疼地翻著自己空瘪的钱包,抬眼的时候正好看见这一幕,一股浓浓的酸意顿时从头涌到脚。

谭宇那个气愤啊,追了沈牧这麽久他连人家的小手都没碰到过,现在却只能眼睁睁地看著沈牧被别人吃嫩豆腐,自己还什麽都不能说不能做,这算个什麽事啊。他一腔醋意无处宣泄,只能泄愤似的对柜台喊,“老板,来一打啤酒!”

“款哥,真喝酒啊,今天可是你请。”揽住沈牧的男生惊奇地看向谭宇。大概也是知道谭宇的家境,表情颇有些微妙。

谭宇被这含蓄的轻蔑眼神一看,一股火蹭地就燃了起来了,不就是剩下的半个月吃白开水蘸馒头吗,为了今天能在沈牧面前爷们儿一回,他都忍了!

“怎麽,没胆喝啊?”谭宇敲开一瓶酒,给自己倒满,挑衅地对著那个男生扬了扬杯子。

“宇哥要跟我喝,我哪敢说不啊。”男生放开沈牧,笑笑地给自己倒满了一杯酒。

“老板,我们还有一碗鸭血粉丝,怎麽还没上啊?”

邻桌突然传来不耐的说话声。谭宇往那边瞥了一眼,视线里出现一头嚣张的酒红色头发,还有一张飞扬跋扈的脸。

“能不能快点啊,这都要走人了!”

看那几个男生不入流的打扮谭宇也能猜到他们多半是附近专科院校的学生,不过最角落的y影里还坐了一个人,谭宇看不太清楚,只隐隐觉得那个身影似乎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马上就好,马上就好!”年轻的店员连连赔罪,生怕惹恼了那桌看起来就很难缠的客人。

“诶,谭宇,他们好像还比我们晚来,怎麽他们的粉都快上完了,我们还在这儿空著肚子喝啤酒啊?”

谭宇身旁的同乡也往邻桌瞟了一眼,语气颇有些不忿。

不说还好,一说谭宇就来气了。酒j带来燥热的同时也让他的肾上腺素分泌得格外活跃,他给自己倒了杯酒,一口喝完的同时把酒杯重重扣在桌上,大著舌头道,“服务员,凭什麽那桌比我们晚来还先上啊?”

“谭宇,你别喝了。”对面的男生不怎麽赞同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又瞟了眼一直不说话的沈牧,“我说沈牧,你也劝劝他吧。”

“都他妈别说话!”谭宇挥开那人的手,不耐地喊道,“服务员呢,都聋了吗?”

“要发酒疯上後面的垃圾场去,跟这儿装什麽孙子啊。”

一阵哄笑伴著那个趾高气扬的声音清晰地响在耳边。

谭宇捏住酒瓶,猛地站了起来,转身看向邻桌酒红色头发的男生。

那个高大的男生同样站起来,凶神恶煞地瞪著他。“怎麽,想打架,你有这个种吗?!”

“谭宇……”同乡小心翼翼地在身後扯他的袖子,轻声道,“别冲动啊哥们儿,咱不跟这种人一般见识……沈牧,你也说说他……”

沈牧清亮通透的眼神看过来,里面透著明显的无奈和不赞同。

谭宇像一个胀到极致的气球,被沈牧的眼神一刺,瞬间就萎靡下来了。

“杰文,坐下。”

两桌的人都在用眼神进行对峙的当口,一个低沈动听的声音响了起来。

那个酒红色脑袋一听到这声音,y狠的表情立刻就收敛了,像受了思想教育的学生一样乖乖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谭宇这桌的人同时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毕竟他们还都是遵纪守法的普通学生,真要跟这夥流氓斗起来,胜算小得很。

只是谭宇表情依然有些不甘,眼泛冷光地盯著声音的来处。

说话的是坐在最角落的那个男生。他的大半张脸都被对面的人遮住了,谭宇只能透过人群的空隙勉强看清那人冷白的侧脸。

“擦,小白脸一个,带著一群脑残的流氓,”谭宇转过头,嗤笑著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真不知道这世界是怎麽了……”

“你他妈说谁呢?!”

酒红色脑袋的听力真不是一般好,整个人像炸毛的公**一样从座位上窜起来,一下就揪住了谭宇的衣领。

“谭宇!”几个同乡纷纷站起来,面色惶恐。

03.一碗粉丝引发的血案(下)

“杰文,坐下。我们来这里是吃夜宵的,不是来打架的。”

最角落的男生慢悠悠地开口。

“凯哥,可这小子太──”酒红色脑袋一脸不驯。

“好了,别影响我吃东西的心情。”男生说话的语调已经透出几丝不耐。

酒红色脑袋一脸悻悻地松开了揪住谭宇衣襟的手。

“没事吧谭宇?”刚回过身,几个同乡担忧的脸纷纷凑了过来,“叫你别喝酒,万一惹到不该惹的人了怎麽办!”

谭宇捏著手中的啤酒瓶,眼底通红。他能感觉到角落里男生打量的视线若有似无地落在这边,这事儿绝对没完。

“等会儿吃完东西你们先走,我在附近有点事要办。”他若无其事地垂下眼皮,暗暗握紧了手中的啤酒瓶。这一架,是怎麽也逃不过了。

“什麽事?”先发问的竟然是一直不发一语的沈牧。

谭宇惊愕地抬起眼看他,沈牧的神情淡淡的,似乎只是无意中问出这个问题。

“我……还要去附近的移动充话费……手机快停机了……”他瞎编乱造了一个理由。

“我跟你一起去吧,正好我手机里话费也不多了。”

谭宇下意识就想说不,他不想把沈牧也牵扯进来。但是,看著沈牧明亮坚定的黑眸的那一刻,他心头一软,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走了。谭宇,沈牧,下次见!”

“你俩注意安全,谭宇,你小子可别再惹事了啊”

“放心吧,我酒早都醒了。快滚快滚!”

在店门口告别一干同乡,谭宇哈出一口白气,拢了拢衣领,努力思考著该用什麽理由让沈牧先走。

“不是要去充话费吗,前面就有一个移动的营业厅。”沈牧已经先他一步往前走。

“啊,差点忘了。”被冷风一吹,谭宇头脑清醒不少,也想出了应对之计。他弯下腰,眉头皱起,捂住腹部装出难受的样子,“不过我……好像吃坏了肚子,特别疼……那家店可能不干净,我先去个厕所……”

沈牧回头看他,神情恬静,“那我在这里等你。”

谭宇简直要泪奔了,今天的沈牧能不能不要这麽温柔啊,可惜现在的他g本无福消受美人恩啊。

“那边的超市後面有卫生间……我去去就来……”谭宇一脸蛋疼地飞快消失在了沈牧的视野中。

还没走到超市後门口,谭宇就感觉自己被人盯上了。而且还不只一个人。

他几乎可以想像得出那个酒红色脑袋一脸鬼鬼祟祟的躲在路灯杆後的样子。还有那个自始至终都没有露过脸的男生,现在的表情大概很得意……

“出来吧。”谭宇转过身,毫无畏惧地迎向空无一人的巷口。

路灯照不到的y影处,慢慢走出几个鬼魅般的身影。领头的男生双手抱在x前,神情似笑非笑,“挺有种嘛。”

谭宇借著晕黄的路灯光看清那个男生的脸,暗骂一声我擦。

理工大没有人不知道张凯曦的,家世显赫的官二代,大二就开始自主创业,连校长见了都要毕恭毕敬的牛逼人物。理工大的学生送一美称──张公子,以表达羡慕嫉妒恨之种种复杂情愫。巧的是,这麽一号谭宇只能伸长脖子仰望的人物,读的和他竟然是一个专业。

谭宇印象最深的是开学的第一天,理工大的传奇人物张公子从拉风地停在学院正门口的银色保时捷里面走下来,还特骚包地带了副墨镜。张公子虽然身高离“高富帅”的标准还差得有点远,但“高富帅”的气势却是浑然天成。他摘了墨镜,嘴边噙著抹浅笑往周围一扫,顿时出现无数屌丝男愤恨磨牙的声音和屌丝女们花痴倒地的声音。

谭宇对那张脸印象不深,毕竟只见过寥寥几次。但是张公子左耳上那枚标志x的菱形耳钻,可是不止一次闪瞎了谭宇的钛合金狗眼。即使在这种月黑风高的晚上,那枚小小的耳钻都张牙舞爪的散发著让穷屌丝们晕眩不已的闪闪银光。

我靠,惹谁不好,怎麽惹到这麽一桩瘟神了!

谭宇哈哈干笑了两声,搓了把手心的汗,“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张公子,惭愧惭愧……其实我也是理工大的,管理学院09级,我们还一起上过公共课……”

“凯哥,别跟他废话了,直接动手吧!我早就看这小子不爽了!”酒红色脑袋一旁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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