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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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者的刀子落在地上。那家伙想不到他会反抗,捏起拳头向他打了过去。王中维将书包狠狠地砸向他,弯下身子捡地上的刀子。那家伙也弯下身子和他抢地上的刀子。谁知那家伙脚下一滑,整个身子失去重心扑向他,然后那家伙的眼神一下子凝固了。他手中的刀子刺入了那家伙的心窝中。他恐惧地退后几步。那家伙一只手撑着地,一只手拿着插在心口的刀子,瞪着他。昏黄的街灯照耀下,那家伙的眼神显得痛苦而恐惧。他皱着脸,瞪着眼,指着他,徐徐倒了下去。

他急忙捡起书包,一把拎起车子,翻身上车,飞快地朝家中冲去。那个晚上他躲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着是不是杀死了他,他到底有没有死呢……

第二天,他不敢路过那里,从另一条道路回校。后来,他听说那天晚上,一个青年被人用刀子捅死在小巷里。他想那个青年是被他杀死的,他杀死了一个抢劫犯,却没有报警。

那些日子他担心警察出现在他面前,然而一晃几个月,还没有看见警察走到他身边,就这样,杀人的事件渐渐模糊,不再让他感到揪心。

从那天晚上他懂得,杀一个人是容易的,但要忘记一个人临死时的眼神却很困难。当然,回想起当时的情景,那抢劫犯临死时的目光,他还是逮到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有时候,他甚至有一种庆幸的感觉:毕竟他杀了一个人。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能杀死一个人是不简单的事情,他体验了杀人的恐惧。他杀死了一个人,成了他学生时代隐秘的事情。

此刻他站在造梦古堡的办公室里,临窗而立。办公室是位于这幢楼的第三十层,窗子旁边的墙上挂着一面很大的镜子,跳跃着白光,映照着另一面墙的窗子。现在他俯视这座城市,觉得自己像秦始皇一样君临天下。窗子前还有一面望远镜,透过它能清晰地看到这座城市的街道和人群。

透过微型摄像机,又一次偷窥车婉婉,他看到车婉婉和她的保镖在她的办公室脱得光光的。车婉婉的保镖长得高大,右臂纹了一个黑色的骷髅,人们都叫他“黑骷髅”。王中维不喜欢黑骷髅这家伙。令他惊异的是,车婉婉在她的办公室摆了一排兵器,有长枪、关刀、铁棒等等。车婉婉和黑骷髅翻江倒海的场面让他感到恶心,他不能忍受车婉婉如此放荡。当然这是他经常见到的场面,有时他会想这是车婉婉的权利,她有寻欢作乐放纵自己的权利。然后他关掉了电视,再一次临窗而立,感觉这座城市在他脚底下漫延。

事实上,对于这个城市的一切,他不太清楚,好像这个城市的腐败与阴暗,都是别人的,或者在他的眼睛之外。他对政治不感兴趣,甚至常常记不得k市市长的名字。在k市里,他仿佛是一个局外人。他想起车婉婉说过:你不熟悉地球上的东西。她将他看作一个外星人。他笑了笑,觉得她似乎不理解他,可是那又能怎么样,你在别人的眼里,就是对世事一窍不通。

有时王中维想到这座城市的历史。他想他应该怎么样描绘这座城市。现在k市已经是一个中等城市,他曾经翻阅过县志,县志其实挺简单的,没有什么深刻的记载。他想知道关于这座城市的野史,一些不为人所知的性史和事件。就是这样,居民、街道和房屋,虚幻般地存在。如果他是一个作家,他想好好描写这个城市,几乎每一天。

他想起禁色俱乐部最近又发生了一桩命案,杀手黑玫瑰在那里枪杀了一个副市长。他常去禁色俱乐部,为了打发时间。对他来说,那里有一种放纵的感觉,他不想道貌岸然地做人,讨厌那种整天绷着脸的人,可是他感觉自己就是那样的人。有时他走上市区最高的望睚岭上,看着远处绿蒙蒙的山丘,觉得他的天地太小了,那些风景好像梦幻,远离了自己。

缓慢(2)

王中维点燃一支雪茄烟,他知道很多人好奇梦之丸的生产。梦之丸是他发明的。他似乎洞察了人类存在的愚昧,映照出自身的幻想。这是他的天才发明,一个由抽象概念、虚幻的故事与大众趣味构筑的现在。梦之丸入侵了人们的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这就是,由身体分离出来的感觉,变成了人们脆弱的快乐——他们依靠梦之丸,来寻找庸俗的短暂的快乐。

哪里有想象,哪里就有奇崛。比如,现在他转换狼的基因,把一个人变成一个狼人,这似乎成为无稽之谈。想象把无形的快乐变为商品,梦之丸是出售幻想的符号,预示着情感主宰世界的可能。梦之丸意味着情感的杀戮,这是一次戏剧空间的模拟,并由此引发趣味。真实的个性不再是遥远的回声,他想从繁衍的变异或陌生的事物中制造出接近内心的东西。现在他把莫飞变成一个狼人——莫飞吃了渗进狼的基因的梦之丸,成为一个狼人。他将不断制造出各种充满幻觉般的东西,把这视为深蓝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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