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 章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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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你,不该留你!早有算命的说过你命里煞气重,而你哥哥阿致五岁有个坎儿,过去之后能够辟邪旺宅!“

“那年寺庙祈福生死关头,芸如不该留你!指不定是她左右坐着两个儿子,她伸错了手!不然该死的就是你,阿致活着绝不会走到这步,他不像你贪生怕死,他不会离开你娘,不会离开东北。只要有他在,定能哄得你娘开开心心,就不会——”

“......”

指责辱骂受过千千万次,命里有煞似是新说法。

沈琛低头摩挲着手指,尽管用了手帕,白手套上仍沾了血点,擦不掉。

“您不肯自己来,那就只能我来了?”

他好整以暇。

衬出陆三省的狼狈,一时惊醒,放眼望去他所应有的敬重爱戴通通消失殆尽,众人一脸怪异。

他无法忍受。

什么爱呀恨呀真的假的打结缠绕,他爱自己,但连真正的自己都无从爱起。

假面被戳穿的一瞬间,他便难以存活。

“沈琛,你是我的儿子。”

语气陡然舒缓了,他提起一个诡异的微笑,“沈芸如不愿意你像我,可你是我的儿子,流着我的血。”

“你终究像我,会成为我,至多是沈三省罢了。”

“既然你娘给你那么多愿,我作为你爹也给你留个愿,我愿你——”

“数十年后便如今日的我,家破人亡,被自己的儿子逼死在众人眼前!”

说罢,伸手扣住周笙的枪,望他手上一摁。

一代奸雄陆三省,如小山般轰然倒地,死在大雪里,死在自己手上。

挺体面的。

陆家众人不可置信地安静会儿,陆续传出无措、恐惧、后知后觉的哭声。

“给些钱打发了,送他们离开东北,不准再提起陆家。”

沈琛如是发话,周笙当即去安排。

他转身,一块石头划过脸际,破了皮。

是陆建宁,稚嫩的眉目已被深沉的恨意所填充。

他眼疾手快捡起陆三省的枪,咔擦咔擦板动扳机,可惜一枪之后尚未上膛,打不出子弹。

“七爷!”

外头涌进来人,压住他双臂。

“放开我!”半大小子嚷嚷着:“都是你,你害死我爸妈,我杀了你!!”

“想法很好。”

沈琛噙着淡笑俯身,指尖抹去他眼角的一点血,“不过痴人说梦。”

这人怎么像妖怪。

陆建宁开始对他又恨又怕,因为满院从他开始笑,到现在小半个时辰,人死光了,只剩下他笑容不变。

“放开他。”

沈琛往地上扔了厚厚的一沓银票,没什么所谓地说:“捡起银票跑,我只开两枪,打不中你就放过你。”

“你要是能从我的手下跑了——”

他的眼珠滑过来,漆黑死寂:“我叫沈琛,待你有底气的时候,尽管来上海杀我。”

手下见着眼色松开手,小子犹豫掉两秒钟,捡起银票疯跑,如一头绝望逃窜的小兽。

沈琛随便开了两枪,离他远得很,他回头一瞪,转入拐角消失。

“就这么放过他?”下属摆明的不认同这个做法。

“不进上海就算了。”

沈琛手指微动,枪从指尖滑落,连带淡淡的一句:“只要他踏进上海,就杀。”冰冷落在地上。

周笙动作很快地安排好一切,已经运走棺材,望着一地七八具尸体问,“沈先生,这怎么办?”

沈琛想了想。

“烧了。”

再没有比一场大火来得更好的死亡了。

仰头是澄净白雪,再低头瞧见陆三省,他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摘下手套,丢在他的眼睛上。

轻轻地说:“抱歉,要让陆元帅失望了。”

“我这辈子都不会有家。”

“又哪来的儿子?”

他转身离开,身后大火熊熊。

回去还是坐火车,隆隆穿过很深的夜色与暗淡的月光。

山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山洞外也不过光亮依稀。

沈琛支着下巴,长久凝望窗外,突然开口问:“周笙,什么叫珍爱?”

周笙一个激灵从昏昏欲睡的状态中醒来,脱口而出:“珍惜她,爱她。”

沈琛尾音长而散漫:“那什么是爱?”

“......”

孤儿周笙无言以对,半晌憋出一个:“分很多种。”

“沈芸如对陆三省是爱?”

他手里把玩着信纸,眉目淹没在黑暗之中。

周笙努力转动自个儿的大脑,硬着头皮回:“爱。”

至少爱过。

“林娇安对陆三省?”

这题有点难,闷头思索片刻,吐出两个字:“爱。”

不然她手段那么多,朝夕相处几十年,为什么不对陆三省下手?

今日重伤被陆三省无视多次,伤心愤怒之下才撕破脸皮,想来有爱。

不过爱恨交加,里头还掺和着更多对陆家权势的爱?

搞不清楚。

下个问题又砸过来:“陆三省对林娇安呢?”

“......”

这题真的难,周笙眉心纠结,觉得还不如让他出去赤手空拳以一打十来得干脆。

更换问题:“陆三省对沈芸如?”

这不更难了么??

周笙无语凝噎,只能硬着头皮道:“我还没有爱过别人,也不能爱人,否则我就没法为您做事了,沈先生。”

以防万一,他又补充:“不过也许您以后会爱上别人,您能明白的。”

好在沈琛不再问了。

沉默无声无息地往周遭蔓延,他昏昏欲睡,面无表情地与困意作对抗。

火车在山洞里进进出出,光明明灭灭。

倏忽。

对面冒出打火机的一小簇火光,犹如一条火舌头,迅速吞没折叠的信纸。

“不,周笙。”

“我永远都不会明白。”

沈琛眸里跳着微光,嗓音低低:“因为我不需要。”

三天之后,火车停靠上海。

正是大年前夕,火车站挂满红灯笼,尽管飘着雨丝,不大的站台里依旧挤满了人。

沈琛下车之时,不远处有个深灰鸭舌帽、宽松立领大衣打扮的小伙子。

原本支着一条腿浪荡公子哥儿似的,嘴边叼一根狗尾巴草坐着,懒懒散散地喊:“卖报纸,好便宜的报纸。”

实则双手空空,半张报纸都没有。

余光划过沈琛的侧脸,他拍拍屁股一跃而起,如鱼般灵活钻进人群。

他个子矮,不过方位拿捏得转。

七弯八绕到沈琛身边。伸手拉低帽檐,外套内袋掏出一卷报纸,抖了抖,在他身旁吆喝:“报纸!卖报纸。”

他并不理他,几次都经过他。

小伙子穷追不舍,终于用报纸敲他的手肘,粗声粗气道:“先生,买不买报纸?”

沈琛斜一眼,“怎么卖?”

“五——”

嗓音飘高好几个声调,他察觉了,故作咳嗽:“五块钱!”

“什么报纸要五块钱?”

“这是个骗子?”

路人脚步不停,口中道:“别人五毛钱都不要的玩意儿,小小年纪做奸商!”

小伙子有些着急,凶巴巴:“就是五块钱,我的报纸很好,值五块钱!”

小傻子走哪儿去都是傻,言辞间透着傻气儿,一开口便暴露。

沈琛眼神扫过报纸,看着她:“你的报纸被雨打湿了,还要卖五块钱?”

“必须五块钱!”她顿了顿,卖个机灵:“您看着是个好人,不然十块钱也可以。”

沈琛掏钱给她,被许多人摇头叹气,说他钱多没处儿花。

他往前走。

小傻子手心里兜着钱,木呆呆在原地站会儿,往左歪头,又往右,下秒钟再翻出一支玫瑰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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