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既不占长,也不占嫡,生母只是皇帝身边一个可有可无的怜贵人,且在她长到五六岁时便去了。一个没娘护着的庶出公主,在那深宫之中不受欺凌冷落,就已经是本事。可李婉愣是成了成勤帝最爱重的女儿,人人仰望的三公主。
她一点儿也不傻,当然也很快发现了,眼下情况与她所想不同。
再睁眼时仍是那鹅黄色的幔帐,绣着活灵活现的红鲤,很有几分意趣,而她似乎占了别人的身子,成了一个小小孩童,倒像是话本子中的借尸还魂。她不知是自己孤魂野鬼占了旁人身子,还是投胎前忘了喝那碗孟婆汤。
不过人都一样,只要没被逼到绝境中,尚存希望,便都想要活着。李婉尝过那毒令人肝肠寸断的痛楚,也体会过濒死的绝望与彻骨寒意,可不想再被当成妖孽烧死一次,她比谁都更想好好活着。
也幸好她如今这身子是个大病初愈的孩子,就算蔫头耷脑少言寡语,也没人起疑。
这三五日来,李婉少说多听,也算大概弄明白了自己如今处境。这户人家也姓李,是县上最富庶的人家,她爹好像是个芝麻大小的官。生母就是那日所见的年轻女子,姓白,是个妾室。
白姨娘对李婉可是掏心掏肺的好,喂水喂药从不假手丫鬟,都是自己试过了温度正好,才一勺一勺喂给李婉。前儿个喂她喝粥,才喝了没两口,李婉就一阵反胃,一口肉糜粥全吐在了白姨娘衣襟上,李婉自己瞧着都嫌恶心,她却毫不在意,只顾着李婉呛没呛到。
李婉上辈子年幼丧母,做梦都想有个疼爱她的母亲,如今面对这样的真心实意,又哪能丝毫不动容?不知不觉的就也对白氏有了几分真心。
白氏今年不过二十二三的年纪,正是鲜妍着。穿一件青缎掐花对襟小袄,搭了一条杏子黄马面裙,靠在窗边做针线。明媚日光透过窗纸映在美人脸上,衬得她肌肤白皙,眉眼都透着一股子娇俏。
李婉出身皇家,后宫中各式各样的美人饶是见惯了的,可做姑娘时再娇憨天真的人儿,一旦嫁做人妇,身上那股子鲜活便消磨的没了踪影,像白姨娘这般,有了女儿仍能被赞一声娇俏的,实是少见。
白姨娘绣着帕子,才一抬眼就见女儿趴在床边,盯着自己出神。她莞尔一笑,捧着绣好的手帕献宝一般拿给李婉看:“乖乖你瞧,你之前不说姐姐们的手帕好看?姨娘给你绣了个蝶穿花的,保准比谁的都鲜艳。”
李婉低头瞧那帕子,绣工比起宫中的绣娘也差不了多少,只是配色实在是花里胡哨,看的人眼晕。可怜一片慈母之心,为了哄孩子,一副蝶穿花也能想出这么多的颜色,可那帕子边角处还绣着一个小小的‘绾’字。
李婉靠在白氏身上,手指描绘着手帕上的小花:“谢谢姨娘,我很喜欢,只是怎么还绣了字?”
白氏及笄便进了李家门,膝下只这一个女儿,宝贝的像眼珠子一样,才入秋就怕孩子冻着,给穿上了小袄,哪知捂得高烧一场,小小的玉人儿烧得直说胡话,吓得她三魂去了七魄,心中恨死了自己。好在女儿挺了过来,不然她也没法儿活了。
可这病了一场,从前木讷寡言的孩子,倒变得与自己亲近了,见她靠在自己怀里,白氏心里软成了一团,揽住她笑说:“姨娘别的字不认识,可阿绾的名字,却仔细记了的。阿绾喜欢姨娘就高兴,我以后多绣一些,什么小兔子、小狐狸啊,都是我乖乖喜欢的。”
原来是阿绾,不是阿婉。可既成了她,又哪能不愿担名字。
李绾抬起头甜甜的说好。
白氏有些踌躇。她知道女儿一向不爱说话、不喜人多,只喜欢待在自己屋里,可这既然病好了,总要去老夫人那请个安才是,否则拖来拖去,三郎来了又要训斥阿绾不懂事的。
“阿绾,你病着这几日,你祖母很是担心,既然好了我们去给祖母问个安好不好?你若不喜欢,我们早些回来就是。”
“好啊。”问安嘛,李绾从前做惯了的,给太后问安、给皇后问安,谁家老太太能比她俩难伺候、难讨好?
白姨娘头一次见女儿这么痛快,简直就是大喜过望。自己亲自给她穿衣,又抱到镜前给她梳头。
“阿绾想梳个什么样的?”
李婉看着镜子沉默半晌,抿唇道:“都好。”
可不就是都好吗?镜子中的女童,五官眉眼无一处不精致,梳什么发式又有什么打紧。李绾之前得成勤帝喜爱,宫中上至妃嫔下至宫人,全都赞她长得好,她心知自己不是什么绝代佳人,可也暗自觉得自己容貌算的上秀美。如今与镜中这张脸一比,她只有叹气份儿,自己小时候勉强也就算个普通。
但生在寻常人家,长得这般好看,也不知是福是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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