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痒!”噘着唇,我象个别扭的孩子,手就往脸上蹭,“别动,乖,元一,你好象在出水痘----有没有发烧----”唇贴上我的额头试探了下,“好象没有发烧----不行,我现在要带你上医院----”“哥,算了,马上就要登机了,说不定这只是虫子咬的----”连忙拉住他的胳膊,我连连摇头,现在去医院,疯了啊!“可是----”“不可是了,不要紧的----”拽着他的胳膊,我赖皮地就往办票台拖,好容易他换登机牌了,我靠在他背上,又开始研究自己的痒疙瘩------
这疙瘩肯定是虫子咬的,它把它的唾液都挤进我的皮肤里,看,都有透明的液体----抬起手臂,我对着机场的灯光很认真的研究着疙瘩,真的是透明晶亮的液体呢!咦?那是----突然,我感觉余光交汇处,有一道更为晶亮的注视,一转眼,我小愣住了----那双漂亮的眼睛,那双妖熠的瞳----卿越----弯起大大的笑容,我象个孩子一样笑地憨气极了,是喜悦吧,没想到,临走时还能见到他----高兴地就要跑过去,他却毅然转身,甚至连个完整的对视都不给我----“卿越!”我想要追上他,可惜他离去的脚步那么快,那么坚决----“卿越----”“元一!”突然胳膊被人拉住,一转头,竟然是薛寒!“薛寒,卿越他----”我着急地指着那快要消失在视线里的背影,“你还会回来吗?”“不知道,也许----”“那就别追了!----就这样吧!”盯着我看了许久,突然松开手,为什么连薛寒的口气都冷地这么决然?我确实疑惑,也难受起来----再抬起眼时,哪里还有卿越!----“好好照顾她!”薛寒也走了,他只是很冷淡的说了这五个字,就走了,他们都这样,我真的------眼睛都怄红了,我真的很生气,这个混蛋!这个混蛋!连送行都让我这么这么不痛快!!----“元一!”“哥!我们快走!离开这个鬼地方!!再也不回来了!再也不回来了!!”很气呼呼的,拉起柴鹤的手,我象只无头苍蝇就往前冲,“元一----”连柴鹤的叫唤都不理,我一个劲就把他往前拖,“元一!”一把把我拽进怀里,他的眼里竟然带着笑意,轻柔地撩开我飘在嘴角的碎发,“我可不想带只气呼呼的小猪出关!”“哥!”一声叫唤,有委屈,有发泄,有撒娇,还是我的柴鹤啊----这怀抱,这气息,这里是归属----象只听话的小猫咪赖在柴鹤的怀里静静停留着,我浮躁的心渐渐宁静了下来,突然开了窍,柴鹤他----“哥!我不会赌气和你出国,我是真的想和你在一起!”柴鹤眼里,我看到了赞赏,看到了宠爱,看到了------骄傲,是啊!他的用心良苦,我懂!我的心,也该让他知道!“恩,飞机五分钟后就要起飞了,不知道我妹妹短跑成绩是不是还那么糟,会不会赶不上----”“那就试试,看看你妹妹的短跑是不是----”突然推开他,带着狡黠的笑容,我象只轻盈的蝴蝶转身就跑,“----真那么糟!”风中留着我的欢笑,留着柴鹤的宠腻,留着追逐幸福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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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今夜的星空,宁静安详,遥远天际传来一支悠扬的小夜曲,荡着徐徐清风,我澎湃的心越飘越远,向着红色的海边城市,向着美丽的利物浦,向着辉煌的安菲尔德……”这是我哥初一时一篇作文的开头,题目“永远的利物浦”。如今这年代,哪个男孩不爱足球,哪个就是怪物,我哥当然不是怪物,他和千千万万个男孩一样,心中有他神圣的球队,有他忠实的崇拜,因为“红魔”利物浦,四年前,他毅然选择了留学利物浦----英格兰西北部徜徉的一个美丽的港口城市。“人杰地灵”,用来形容利物浦,真不为过,这座充满艺术气息的城市,除了有音乐的圣殿圣乔治音乐厅、美术天堂沃克美术馆外,恐怕最大的荣耀是诞生了享誉世界、倾倒无数乐迷的beatles乐队吧!很可惜----俺素质不高,听不惯那忧郁的、充满着乡愁味道的披头土乐曲,自然不是他们的乐迷,可既然踏上了这么有灵性的土地,当然想好好游历一番了,咳!又是可惜呀----展转流连,一路颠簸,我的小红疙瘩终于爬满全身,伦敦转机时,还突发高烧,幸亏柴鹤人脉够通,朋友帮忙登上了一架私人飞机,终于顺利回到他在利物浦的家,可怜我烧的淅沥糊涂,出了国门几天,国外的星星月亮长个啥样都没见着,整天昏睡百年,心疼死了柴鹤,难受死了自己,不过,也有点好处----不用倒时差!
秀美的乱发,玉润的腰肢,美妙的翘臀,赤裸的娇躯趴卧在黑色简约的大床上,轻薄的黑色被单滑落至腰间,掩伸出诱惑的飘逸,一只修长的手轻柔游弋在裸露的背脊间,从女孩儿性感的锁骨一直划向幽秘的股谷------“哥,这已经是第几批小红痘了?”卡!所有妖艳烂漫的幻想全止于我这任性稚气的问语里,可别搞错了,前面那幅画面确实迤俪,可画面里的男女主角可全然没那妖娆的兴致,柴鹤专心在我背部每个小红点的清洁上,我呢,噘着嘴贴在枕头上,千不情万不愿的,完全被这水痘搞服咯!“快了,大概这是最后一批了,等红点脱落,就完全康复了,乖,再忍忍--瞧,这个小红点都结成硬壳了---”轻柔拭擦着每颗红点,柴鹤每天都在用温水为我拭洗,为保持皮肤清洁,减少感染危险。我这一折腾,可把我哥吓着了,昏!疼!痒!搞的我狠不得扯下一层皮,特别是这痒,我最克制不了,即使是高烧烧到糊里糊涂,我依然会挥着手乱抓一气,急地柴鹤几天几夜无眠,就守在我旁边,看住我的手,还要不停地在耳边豁着哄着,最后,还不得不借鉴人家婴儿出水痘时的一招,给我戴双棉手套,防止我因为痕痒难耐而抓破水泡,引致发炎,可谓煞费苦心啊----
“元一,粥快好了,你是现在吃,还是---”给我清洗完毕,柴鹤就一直呆在厨房给我煲粥,他说每天膨鱼腮煲粥,可以清肺热,“哥!你端到饭厅吧,我想起来吃!”赤身裸体的,也懒得再穿衣服,直接把柴鹤从北京带回的那件老式军事长大衣一裹,懒散地拖着步子就往饭厅走,“叮铃!”这个时候谁按门铃啊?心里嘀咕着,突然又觉得好笑,这个时候?你睡的昏天暗地,知道现在什么时候啊!瘪瘪嘴,改变路线,开门先----“柴鹤,你终于----”门一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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