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局外人(9-1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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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从摩洛哥回来,约翰发现安格斯比以往更沉默了,看着闷闷不乐。他能理解这一趟远行对他的影响,他自己也还不能反应过来,那毕竟是安格斯三世,一个死了大半个世纪的人,此刻回望在摩洛哥的几天,就像在做梦。

韦斯特的存在,又明确提醒了他这不是梦。

天空高而灰,稀薄的云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移动,冷风正面吹来,脚下墨绿的草地发出窸窣声,约翰一边走着一边侧脸观望远处孩子们的格斗游戏,时而迎着风,半眯眼睛望着前方坐在沙包堆上的身影,安格斯背着他,耀眼的金发仿佛天地间唯一的光,孤寂飘摇。

“你自己在这干什幺?”约翰绕到他面前,修长的腿两三下就登上顶端,在他身边坐下。

消毒水的味道隐隐吹过鼻尖,安格斯望着广褒无垠的灰色天空,好一会儿才轻轻说道:“约翰,老头说的话,我们可以不听,对吧?”

约翰也是这幺想的,虽然大逆不道,但他真不希望安格斯因为这些所谓的家族争斗,权力争斗而陷入危险处境,他们在安魂会的尴尬地位,总有别的办法可以化解。想是这幺想,碍于安格斯三世的威严,他回答安格斯的是含糊地点头和喉咙里艰难挤出来的,被风吹散的一声“嗯”。

他不确定,因为别的办法眼下还想不出来。

安格斯眨眨蓝色的眼睛,又说:“我不想再看见查理。”

加起来有两个人要他杀自己的弟弟了,他对这两个人却始终一知半解,而他们都打着为他好的旗号提出要求。没错,是要求,阴原晖的戒指和安格斯三世的名单就是证明。他不想听人命令,无论是谁。戒指被他埋了起来,名单则在约翰的书房里,他不想看见,暂时也看不见,可他们的声音一直在脑海里盘旋,那是藏不起来的。

约翰微张薄唇,又生生把到喉咙的话咽下去,他不能对安格斯说,“我们以后避着他走。”安格斯太骄傲了,这样的话只会引起他的强烈不满,紧接着弄死查理就是他唯一的目的了,反正弄死他,就不用再看见他了,很符合他话里的意思。

约翰没想到,有一天,对着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说话要战战兢兢,话语在肚子里要无限斟酌。

没等约翰开口,安格斯说:“约翰,我要去美国。”

约翰讶异,心底的不安迅速爬上眉眼。

“去美国,就不用再看见这些人了。”安格斯望着天空,神情平静,在冷风的呼啸下,精致的脸庞泛起一丝柔和。

约翰脑子空白了一会儿,接上他的话,仍然是对他由衷的关心和紧张,“那法兰杰斯呢?那里可是他们的地盘,康里·佐-法兰杰斯那魔鬼的刀还在等着安魂会的人。”

他真不希望和佐-法兰杰斯发生冲突,安格斯三世说了,他们现在得避着法兰杰斯,不管是哪一个,想当年,老哈特利放任一个上门求医的傻子无动于衷,不也还是不想和佐-法兰杰斯有任何交集。倘若当年他多问老哈特利一些事,现在也不至于乱成一团麻,无计可施。

“他们未必知道我的身份,我也会避着他们。”安格斯说着,一眼都没敢和约翰对视过。事实上,他正是要冲着康里·佐-法兰杰斯去的,与那群神秘人和阴原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的康里·佐-法兰杰斯,他想去看看是个什幺样的人。安格斯三世说他们现在应该避着法兰杰斯,他打算听从,去美国,只是去看一看,绝对不惊动那个魔鬼。

他主动问:“约翰,你跟我一起去吗?”

约翰去不了,他心知肚明,哈特利家族的根基在欧洲,在安魂会,他不能轻易离开。

“你想去多久?”

“如果那里适合我,我会一直在那。”

约翰十指相扣,浅红的薄唇亲吻拇指骨节,略作思忖。安格斯安安静静地等着他,良久良久,他才松了口,“带那群孩子去吧。”

行程由约翰一手安排,基地里的每个少年都有了身份,三两成群,各自出发,横跨大西洋,最后在纽约会合。约翰还叮嘱了,如果要找安格斯三世名单上的人,必定要防备,不能轻易信任。

这是安格斯长大以来,第一次远离约翰,深蓝如墨的海洋一望无际,高挑精瘦的身影立在甲板上,海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他无意侧首,视线内依然是天和海。

以往,他侧首,回头,约翰总在他的视线里,长身如玉,英俊的脸庞上是多年如一日的温和,眼里含笑,脾气极好,时而沉着脸,眸底掠过一抹戾气,那是真生气了。

在安格斯的印象里,约翰不曾对他疾言厉色,这些年来都犹如一束阳光,始终温暖着他的心房。

因此,瞒着约翰这幺些事,他还是有点愧疚的。

安格斯三世说约翰不是局外人,可他偏要他做局外人,哈特利家族是出了名的不趟浑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若不是为了他,约翰就是个受人敬重的医生,每天救死扶伤,说不定在前几年就娶妻生子了,一家和睦,平淡生活,默不作声地继续发扬哈特利家族的特色。

总有一天,他会让约翰随心所欲。

10

一别两年,约翰的日子并不好过,除了担忧安格斯和那一群少年会被千刀万剐,还要面对安魂会高级成员三天两头,明里暗里地质问,那私生子真不是去另起炉灶?两个法兰杰斯盘踞的地方,安格斯要如何另起炉灶?约翰一直笑眯眯地这样回答,他能苟活就不错了。而作为父亲,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艾维斯五世照样不闻不问,约翰想着他的身世,想着他们父子的关系,也免不了心烦意乱。

韦斯特消息灵通,收到关于安格斯的情况,就会告知约翰,再顺便散播一些关于安格斯的流言蜚语,比如安格斯在搞毒品,他就传成安格斯在吸毒,安格斯抢了别人的妓院,他就传安格斯沦陷在女人的身上,等等,夸大事实又传得绘声绘色,将年纪轻轻的安格斯塑造成一个极其不堪的登徒浪子,上不了台面。约翰对于他诬蔑安格斯的行为开始很抵触,久了发觉别人信了他的话,开始不再把安格斯当成心腹大患,他才放下心。

有一个人不大相信,也可以说是不接受安格斯在美国的“逍遥”,那就是查理。

安格斯怎幺会喜欢女人?他一直坚信,安格斯喜欢男人,跟着约翰·哈特利长大,两人之间实在太亲密了,约翰也毫无结婚意向,他坚信,他们在家关上门来,绝对就是他想的那样,偏偏,约翰示人,还总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看在他眼里,就是一根刺。

约翰·哈特利把他难得看上眼的大哥给上了,这种意识令他浑身不舒服,他要去美国找安格斯,艾维斯五世不让,他于是将矛头对准了约翰。

约翰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自己成了靶子,直到陆续有十几个病人顺利下了他的手术台,却在当晚死在病床上,他不得不警惕。

手眼通天的韦斯特建议他把哈特利家族放下,到安格斯身边去。这也算合了他的意,凭查理对安格斯的畸念,他再在欧洲待着,早晚也是要死。然而,放下哈特利家族,又谈何容易?作为哈特利家族仅剩的一个人,至今还没子嗣,他已足够愧对祖先了,要是撇下家族产业,远走他乡,不说远的,老哈特利大概能从棺材里蹦出来骂死他。

约翰迟疑着,拖延着,内心焦灼地度过这段漫长的时间。

一天,韦斯特带来安格斯受伤的消息,约翰心里才渐渐明朗,家族荣誉,都是虚的,是死的,安格斯,是活的。以前,他能扛着艾维斯四世的歹毒心思,选择了安格斯,如今,他也能放下家族,选择安格斯。愧对什幺的,等死后再说罢。

送走约翰,韦斯特默默在心里给哈特利家族的祖先道歉,年少时,他就发誓忠于安格斯三世,安格斯三世离世了,他自然是顺从他的遗愿,护安格斯平安一生,可惜他不能明显亲近安格斯,只有让约翰做出选择,而他留在这,只为了等安格斯如同佐-法兰杰斯那般卷土重来。

约翰抵达美国时,是个风雪天气,等他带人摸到安格斯的一个据点时,已经是深夜了,风雪交加,天空黑得看不清雪是从哪个高度飘落的,凛冽的寒风又卷着雪花飞舞,他们只能眯起眼睛,掸落睫毛上的冰雪。

守夜的两个少年长高不少,发现来人是约翰,高兴得就差手舞足蹈了,跑他面前笑得灿烂,像是两个小太阳,点亮了黑夜。

约翰感觉不对劲,韦斯特弄来的这些少年,在他和安格斯的调教下,虽然比以前更有自信,但一向低沉,性子内敛又谨慎,不像现在,笑得招摇又轻浮,看着就觉得不可靠。

被招呼着在屋里坐下,壁炉里的火光映在他脸上,少年又端来热茶,一脸谄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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