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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估计就是认识了。

毛青这个人,早在七年前我和陈谨言只是普通朋友的时候,我就听说过了。

当时陈谨言和毛家小少爷的感人事迹也算轰轰烈烈,如果陈谨言不姓陈,或者毛青不姓毛,再或者陈谨言当时能够不那么骄矜,毛青大概也不会跟别人跑,现在大概也没我什么事了。

我承认当年趁着两人分手的时候趁虚而入这件事确实有些下作,我这个人向来就是这样,想要什么东西就去要,无所谓什么手段和奸计。现在倒也好,正主回来了,我的报应也来了。

陈谨言的日料店位置不错,在麦凯威大厦的最顶层。要不是凭着陈公子的名字,像我这种只有钱的土大款是不可能坐在这里的。

我来得有些早,正好坐在那里好好捋顺一下思路。

陈谨言这个人,长得就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长相,不得不说皮相是相当好的,但是确实也太冷淡了些。他的眉毛拧起来的时候连我都有些不知所措,印象中不害怕他发怒的人似乎只有毛青。

我对毛青这个人,确实是没什么敌意,甚至称得上是欣赏。他和我其实是完全两种人,我是那种无论怎么假装温和近人,眼神中大概也总会流露出某种像饿狼一样的贪婪情绪;毛青不同,他是我真真正正非常欣赏的那类人,与每个人都能够交好,明明生来就什么都有,却没有一丁点骄傲和自负。

听说毛青这次回来,就是在国外跟他的男朋友断的干干净净后,准备再续前缘的。

不过如果要我选,我也不会选择一个假装出平淡随和实际上睚眦必报的人。想到这里,我似乎也没那么难受了。

这个时候我看到陈谨言向我走过来,他应该是刚刚下了晚课,身上还穿着一件合身的衬衫,西装裤和皮鞋衬得他更加挺拔。

我耐心地等他落座,冲他笑了笑,再递给他一本菜单。

感情里面谁不是可怜人呢?毛青也好,陈谨言也好,包括我,不都是无法与喜欢的人在一起的,可怜人吗?

与陈谨言讨论离婚的问题,其实比想象中困难了一些。

当我把合约递给他的时候,陈谨言确实表现的像是忘记了这回事一样。他抬起头看向我,目光中似乎带着实质般的寒意。

“所以你的意思是,五年的合约到了,你要和我离婚?”

不止是他震惊,我也有些讶异。我以为五年前他递给我合约,面无表情对我说:“你喜欢我吧?和我结婚,我会对你好”的时候,就应该有这种认知,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必然会在五年之后变成我们离婚的日子。

我猜他是忘了。

也难怪,这世界上除了当时的我,可能也不会再有谁把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完完整整的记住了。

我耸耸肩:“你还记得,就尽快找个有空的日子吧,省得到时候晚了你又说我违约。”

合约书就是当年陈谨言自己拟的。法大最年轻的教授检查过的合同,我用脚趾想也不会出什么错误,也就看都没看就签下了名字。

当然,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其实看不懂。

和他结婚的时候我还是个穷小子,没念过什么书,能和他成为朋友都算得上机缘巧合。被捆绑在一起五年,对他来说是难捱,对我来说却算得上是唯一能与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机会。

这么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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